三峡地区有历经数千年的历史古城,地面有异彩纷呈的民居、古庙、桥梁、碑刻等,地下有遗址、墓葬、石器等。这些文物古迹跨越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时期、春秋战国时期、两汉和唐、宋、元、明、清朝,堪称一部“中国实物通史”。
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介绍,根据规划,在三峡工程2009年全部完工时,三峡库区共有1087项文物需抢救与保护。
从1997年开始,国家正式启动实施三峡库区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的指导下,来自全国31个文物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的110家专业考古单位参加了三峡文物抢救保护的大规模会战。截至2003年4月,三峡库区已实施地下文物抢救保护项目531项,完成勘探面积885.2万平方米、发掘面积93.27万平方米;实施地面文物保护项目302项,完成搬迁保护89项,原地保护50项,留取资料163项。在地下文物方面,已出土了珍贵文物6000余件,一般文物60000余件以及大量的文物标本和科学资料。(吴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