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批准三峡水电站电能的销纳方案,湖北、河南、湖南、江西、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安徽等八省一市确定为三峡水电站供电区域。
三峡电站的强大电力将以5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和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送出。
三峡水电站在汛期的调峰电能,原则上按各地设计输电能力的比例安排,即广东300万千瓦、华东720万千瓦,其余均送往华中。其最终分配比例为湖北35%、河南25%、湖南22%、江西18%。非汛期4省的电量分配比例为42%、10%、30%、18%。
湖北省从今年起就开始用“三峡电”,到2010年机组全部投产后,全省年受电量将达到13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6.4%。这对缺煤少油的湖北来说,每年可减少500万吨的运煤压力,相当于少建一座装机容量300万千瓦的火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