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赛十年,球员违法违纪现象层出不穷,极大地干扰了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败坏了中国足球的大好形象。为正足球风纪,特编制《中国球员纪律守则》如下,以供各俱乐部参照、执行。
一、任何球员不准在年龄段比赛中以大打小,特别是20岁的不能打U16的联赛。违者将被处以10年不得参加青年联赛、40岁前不得参加职业联赛的处罚。
二、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任何人竖中指(自己除外)。违者一律送传染病院隔离21天,期间费用自理(隔离费用初步定为人民币1万元/天),并不得在以后的比赛中携带中指出场。
三、不得乘管理人员不备翻墙而出,参加诸如泡吧之类的娱乐活动。违者必须自亲自动手将围墙加高5米(材料费自理),之后方可继续参加职业联赛。
四、不得在比赛中恶意犯规。造成严重后果者将在赔偿伤者一切损失的同时,还必须无条件充当伤者的陪护,待伤者痊愈复出后,再继续参加职业联赛。
五、不得采用任何不正当手段与异性发生性关系。违者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必须自费购买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避孕药具用于公益事业。
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踢假球、赌球等活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并充实到山西、贵州等地个体小煤矿一线从事挖煤工作。
七、不得冲撞、辱骂、殴打裁判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人民币1万到10万元,并分配到散打队、拳击队、摔跤队做义务陪练,终生不得改行。
八、不得装大牌、发脾气,尤其不能因此伤了球迷的心。违者罚款10万元,并于比赛后主动脱下球衣、球裤、球袜(球鞋太臭就不必了)献给球迷,并负责将各看台打扫干净。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辱骂或中伤中国足协。违者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不得再在电视、报纸、电影、电台、网站等媒体中出现。累计达三次者,终身禁赛。
十、不得殴打足球记者。违者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介绍到报社实习,待其达到专业足记水平后,方可继续参加职业联赛。
十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殴斗,更不能闹出人命。违者罚款人民币100万元,承诺无偿捐献自己尸体中一切可以利用的部位,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不得以不正确的态度对待训练,不得以任何形式来表达队友的不满。违者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每天跑一个马拉松,待具有了“马家军”的中长跑能力后,方可归队。
十三、不得吸食任何毒品。违者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并罚其进入金三角地区做警方卧底。
以上各条若有不严之处,欢迎各位指正。希望广大俱乐部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学习,层层落实,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下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将《中国球员纪律守则》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