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撤销武威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原武威市凉州区谢河乡计划生育站站长王炳琪等聚众强暴妇女一案。昨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此前,为弄清该案的来龙去脉,记者赶赴武威市进行了深入采访——
“死也要讨取公道”
4月13日下午3时许,记者终于见到了“受害人”严琴。案发时,她刚满20岁,是一个结婚不到一年的新媳妇,至今,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
看得出来,一种永远也无法抹去的伤痕留在她脸上,同时也能想象得出来,在这将近3年的时间里,她是怎样在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中看日出日落,是怎样在焦急和渴盼中等待法院的判决!面对这一切,严琴平静地说:“就是到死,我也要为自己讨取一个公道!”
不幸悄然降临
严琴老家在会宁县丁沟乡梁庄村,2000年底,她与在武威一砖厂打工的男友结婚。严琴还主动告诉记者,现在虽然有了两个孩子,但结婚证至今没有领取。
婚后丈夫出外打工,严琴留在家中。她根本没有想到的是,一场灾难正悄悄向她逼近。
严琴说,2001年10月31日中午1时许,自己正在地里干活,堂嫂赵桂花匆匆赶到地里叫她,说是家里来了几个乡上的领导,让她帮忙做饭。想到自己在这个村子生活还不到一年,认识的人也不多,她便随赵桂花去了。
到赵桂花家后,她被叫到西屋里,当时屋里有乡党委副书记樊义学、乡计生站站长王炳琪,赵桂花的丈夫——本村村委会主任谢金寿,以及谢金寿的干亲家、本村农民石生海4人正在喝酒。谢金寿见她进屋,便让她给几人一一敬酒,敬完酒后,几个人就开始对她有非礼之举。
严琴说,找到一个机会后,她跑出了西屋,但当她走到大门口时,发现门上着锁,她向赵桂花要钥匙,赵桂花却不给。这时,乡政府司机赵永胜从西屋追了出来,又将她拉了回去,然后,王炳琪、樊义学把自己拉到了北屋……
事发20天终报案
突然发生的一切,使严琴痛不欲生。她说,当时走出赵桂花的家后,她就发誓要“讨回公道”。但当时丈夫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公公,事情很难启齿,她只好联系丈夫,要他尽快回家。
严琴的公公说,当天他等待儿媳妇回来去挖土豆,可没想到儿媳妇回来已是下午5点多了,当他看到儿媳妇的神色后,感到出了什么事,但等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已是儿子回来之后。当时他想到那些人都是乡里、村里说话有分量的人,就劝儿子和媳妇忍一忍算了,但儿媳妇坚决不同意。
2001年11月20日,严琴在丈夫金玉(化名)的陪同下,来到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报案。当晚,凉州区公安局民警迅速出击,先后将王炳琪等六人全部抓获。
一审:“首犯”被处死缓
2001年11月29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区公安分局报请凉州区检察院批准,正式逮捕了以上6名犯罪嫌疑人。2002年11月14日,武威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法院判定,被告人王炳琪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永胜、石生海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谢金寿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被告人樊义学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赵桂花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在听完判决后,均表示不服。作为“受害者”,严琴也表示,赵桂花只判了有期徒刑3年,而且是缓刑,她觉得判得太轻了。她说:“我这一辈子都想不通,同样都是女人,赵桂花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严琴否认事先有交易
强奸案发生后,在当地流传着一种说法,说严琴为了能领取结婚证、准迁证、准生证,事先和某些乡村干部做了交易,因没有达到目的,便以强奸罪告了犯罪嫌疑人。
严琴则对记者说,没领结婚证是因为武威离会宁较远,来去不便,加上自己这几年很少回家,便把这件事情给耽搁了下来。只要领取了结婚证,准迁证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且自己的一个孩子已经有了准生证,她没有必要和这么多的人“做交易”。
此案缺乏基本证据?
吴桂英是嫌疑人石生海的辩护律师,她称,该案被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证据。
吴桂英律师告诉记者,严琴在报案、笔录和法庭上所说的内容都不能吻合,有两人两次强奸的说法,也有三人三次和五人五次三种说法,这就明显不正常,况且强奸案最主要的就是物证。该案在发生半个月以后才报案,而且最关键的证据精斑没能提取到。
据介绍,严琴到凉州区公安分局报案时,提供了两枚纽扣和一支钢笔,称两枚纽扣为谢金寿和石生海施暴时,她乘机撕下和用嘴咬下来的,而钢笔则是从王炳琪口袋中滑出的。
另外,在庭审期间,几名嫌疑人都翻供,向法庭反映在侦查阶段存在“逼供”行为。因此,吴桂英对自己的当事人提出了无罪辩护。
昨日的重审并未对外公开,至昨晚截稿时止,审判仍在进行中。(据《兰州晨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