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禾县城珠泉小区北市街61号,拆迁户李会明的五层楼房系2002年竣工的框架混凝土承重结构的建筑物。记者在现场看到,住宅一楼为44.5平方米的门面,紧临原珠泉农贸市场;二至五层均为68.4平方米的楼房。
经评估,李会明这栋房屋的拆迁补偿金及临时安置费合计23万元。但据李会明的委托人郭廷安介绍,李家仅一层铺面每年租金即可收入一万多元。李不愿接受五层楼房23万的补偿价格。
知情人士称,珠泉商贸城拆迁范围,是嘉禾县最繁华的地方。“凡是在这里有房子的人家,没有人愿意出让的。”一个可资比较的数字是,珠泉商贸城开发商打出的销售广告显示,该商贸城铺位价格为每平方米1.6万元。
据周贤勇介绍,此次拆迁由长沙万源评估公司评估地产,郴州远航评估公司评估房产。不过,有户主反映,在房屋评估期间,一些评估者是县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他们要求评估人员出示评估资质证书,对方并未依章办理。
2003年7月,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在县城新建的体育馆举行。当地居民所提供的照片显示,当天在体育馆旁,几条醒目的横幅上有如下字样:“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不动摇。”“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
嘉禾县对珠泉商贸城的态度显然可以从中窥得一斑。
4月29日,嘉禾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志平对记者说,2002年9月13日,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向嘉禾县政府下发“商网字[2002]05号”公函,将珠泉商贸城列为全国50个商业网点示范项目之一。该项目选址县城核心地段,累计投资1.5亿元。
2003年元月,此项目在嘉禾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通过,此后获郴州市政府批准成为全市重点工程。
据黄志平证实,珠泉商贸城所涉拆迁房屋,其中20世纪80-90年代建的占49.1%,90年代后建的占21.3%,而70年代前建的只有26.6%,70-80年代建的仅2.96%。
受拆迁牵涉的县政府干部李滔说:“许多建成不久的房子都成片成片地拆掉,太可惜了。”
这一观点在当地居民中颇具代表性。“在仅有3万余人的小县城搞珠泉商贸城,搞房地产开发,范围内尽占县城商贸黄金地段,县领导是想突出政绩。”一位拆迁户主说。
对此,县政法委书记、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周贤勇说:“项目由国家商业网点中心组织投资,县里只是协调。”
5月7日,记者在北京向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主任易传保求证得知,2002年9月13日中心向嘉禾县政府发函的原因,是此前嘉禾县向该中心发函,要求珠泉商贸城列入全国50个商业网点示范项目,中心只是回函同意。对于嘉禾的珠泉商贸城,原国内贸易局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既无投资,也不存在组织投资的问题。
“比起流血牺牲,拆迁算得了什么?”
省人大公函也成了一纸空文
李滔等公职人员质疑,政府凭什么对未完成“四包”任务者停职停薪甚至调动?
4月29日,宣传部副部长黄志平解释说:“在需要你的时候,组织当然有权力临时调动你的工作。比如哪里遇到突发事件、水灾等,我们当然有权力调动干部去做工作。谁要玩忽职守,谁就会被因此免职。”“拆迁也是突发事件?”记者问。黄志平解释:“虽然算不得突发事件,但应该属于急、难、重工作的范畴。这个问题省纪委是有明确规定的。”
五一前夕,湖南省纪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接受记者咨询时明确表示:“拆迁不应该列为急、难、重工作范畴。像嘉禾‘四包’、‘两停’这种规定,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拆迁可以由开发商与居民对话,不应该由政府强制干预。”
但周贤勇的说法是:“我们都是党的干部,流血牺牲的事都要做,拆迁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呢?”
据周介绍,珠泉商贸城一期工程已启动80多亩,从2003年开始,目前第一批拆迁户374户已拆完323户,已接近90%。
去年,嘉禾县不断有拆迁户到北京、省会上访,反映嘉禾县在珠泉商贸城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拆迁、侵害被拆迁人权益的行为。今年3月23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公函的形式,要求嘉禾县政府“应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但记者五一前离开嘉禾之时,县政府已向余下的拆迁户下发强行拆迁通知——5月10日将对拆迁户停水停电;5月15日如有任何个人不在协议上签字,将实施强行拆迁方案。据《新京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