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余凯、实习生高伟山、李黎报道:至本月上旬,我省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机关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在省人大、省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126600件法规、规章、“红头文件”中,清理专班共清理出涉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件743件、行政许可事项1207项。
根据7月1日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许多现行的涉行政许可规定都应修改或废止,除国务院文件之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都将失效。因此今年3月起,省政府组织专班为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清障”:对10万余件规定逐项逐件审查,请法律专家咨询论证。
据初步清理,省一级涉行政许可的743件法规、规章、文件,1207项事项中,分别有31件、39项改变上位法规定或超越设定权限。清理小组建议以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修改,或对有关条款予以废止。如渔港规划建设审批事项,因属行政许可法禁止的前置性许可,而被建议废止。
此外,有326件涉行政许可规定、413项许可事项,需待国务院及有关部委6月初清理完毕后再作处理。
目前,全省各市州、县市政府已完成第一阶段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文件49301件,行政许可项目1558项,涉及实施机关1624个。其中取消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55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