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本报记者黎海滨通讯员秦叙常向跃进卞洲晖
前不久,来凤县国税局组织了一次拉网式税收执法大检查,县城970户个体经营户无一特殊例外,依法接受清查,欠税100%入库,处罚100%到位。通过此次大检查,该县今年1月至7月个体税收无欠税漏税,实现了“颗粒归仓”。省、恩施州国税局在总结有关情况时认为,是“两权监督”机制堵死了征管漏洞,真正使该县税收征管执法由“人治”过渡到“法治”轨道。
国税部门有两大权力:对外的税收执法权和对内的行政管理权。从去年开始,来凤县国税局在全省首批进行“两权监督”改革试点,第一步就是把这两大权力从“暗箱”中置于阳光下。
对外公开涉税事宜。该局在机关大门前竖起不锈钢灯箱式画廊,在纳税大厅建起大型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屏与大型活页书,还通过当地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全过程公开办税与执法程序,全面公开纳税人关心的涉税内容。该局的基层分局则分地域、分行业、分路段,把1600多户个体经营户的经营品种、月定税额打印成册,发放到纳税人代表手上,录入纳税大厅电子触摸屏系统,制作成“个体税负公示专栏”。这样,纳税人不仅可以随时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还能查询同行业、同路段其他纳税户的纳税情况。
对内公开局务政务。该局在会议大厅建起内务公示栏,将人事任免、干部录用、工资调整、评先表模、入党公示、经费开支、大宗采购、基建管理等全部公开。基层分局则在内部设置征管质量考核公示栏,按月将全体职工所得分值、奖惩情况张榜公布,激发大家争先进位的热情。
如何保证把权力用好?来凤国税局实施“两权监督”的第二步,就是围绕税收征管、执法监督、行政管理三个重要环节,科学分解权力,实行程序制约,对权力运行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改革前,税收“定、管、收”基本上由税收专管员一个人说了算。该局按照改革要求,在个体税收征管环节建立“管税不定税、定税不收税、收税不查税、查税不结税”的运行机制,在稽查环节建立“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的运行机制。
为防止出现税负不公,该局组建成立了由税务干部、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组成的个体税收定调税委员会,使定调税由过去“暗箱操作”变为集体“阳光操作”。收多收少集体说了算;按期申报纳税与否,电脑说了算。从管理员到征收员,谁也无权开口子,形成了征收、管理相互监督,人机共同监控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今年6月底,该局将全县50户没有按期申报纳税的个体户名单、欠税金额在纳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当地报纸上曝光,结果不到10天时间,所有欠税、罚款全部征收入库。
该局坚持每季度集中曝光一次偷税、欠税以及处罚结果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纳税人与社会共同监督税务机关执法的机制。农村个体税收全部推行了邮寄申报纳税,从定调税到征收入库,实行双人上岗,互相监督。
科学分解权力,关键在于领导不怕约束,不怕“丢权”。来凤县国税局领导废除自身特权,由局党组制订出台了约束领导行为的“议事规程”,明确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管理基建工程,1万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大宗物品采购或处置一律实行招标竞标,涉及税收计划、入党提干、人事调整、评优评先、重大工作部署、重大税务案件、大项经费开支等事项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把行政管理的决策权交给群众,还给集体。从7月1日起,该局机关经费开支由“一支笔”审批变为“四支笔”审批,每张原始发票必须有经办人、股室负责人、监察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领导四人共同签字,方可报销。
权力失去监督,就会给腐败滋生埋下“祸根”。来凤国税局建立了“上对下”、“下对上”、“外对内”的立体化监督控管体系。
“上对下”就是以局党组为核心,以监察室为龙头,对所有干部职工文明执法、廉洁自律等实行跟踪监督管理。以前,税务干部亲属经商征管难到位。“上对下”的监督机制形成后,税务干部由原来找领导说情变为主动动员亲属按期申报纳税。到8月底,全县33户税干亲属个体户无一偷税欠税,一位税干亲属主动补税3000元。
“下对上”就是抓好逆向监督,定期召集基层干部“背靠背”评议领导班子,使领导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外对内”就是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聘请具有代表性的特邀监察员,让监察员秘密联系10户个体工商户,监督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今年6月,该局开展一次大型评议税风活动,由监察员、街道办事处干部“背靠背”深入纳税人中间调查实情,收集意见,针对反映突出的相关问题集中加以整改。通过社会监督举报,该局清查核实漏征漏管户30多户,新增税收近20万元。
权力在阳光下更加透明,人心在阳光下萌发春意。到8月底,来凤县农村固定业户邮寄申报率由初期52%提高到99%,城区个体户按期申报入库率提高到96%。全县集体、国营企业基本实现当月无欠税、无漏税,“关系税”、“人情税”得到了有效遏制。
谈起改革试点经验,该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建民深有感触:“任何东西,把它放到阳光下,美好的便愈显璀璨,丑恶的便现出原形。权力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