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山西吕梁山养兵十万,牺牲一万。然而,在这片英雄的土地上,从1996年开始,滋生出一群黑“燕子”,暗淡了吕梁山的天空。日前,山西省公安厅公布了“燕子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罪行及其“保护伞”。
2003年6月25日晚,吕梁山上中阳县里的“燕子帮”帮主郝兵锁带领成员在中阳县城交运大酒店吃饭时,郝兵锁让在此吃饭的中阳县公安局刑警队长钟连山与其饮酒,遭到拒绝后,郝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向天花板开了一枪后驾车离开。当晚,郝兵锁又派人用车将与其作对的流氓恶势力头目张海明轧死。
案件发生后,中阳县公安局仅以交通肇事处理。山西省公安厅闻讯,立即挂牌督办此案,就此打掉了“燕子帮”。
据查,自1996年以来,冯晓春(乳名“燕子”)纠集“燕子帮”成员,在中阳县先后组织了3次少则数十名、多则百余人的械斗事件。他们秘密结社,有组织纲领,有帮规戒律,组织结构严密。“队伍”内部明确了帮主、副帮主、执法长老、财政部长、后勤部长,制订了16条封建色彩浓厚的帮规戒律。组长以上的“干部”为核心。组长手下有骨干,骨干手下又有手下,逐级下推。
“燕子帮”成立之初,规定成员每人每月上交会费20元,过年时另交20元,并要向帮主及其战斗组长拜年问好,层层递进、等级分明,不够级别者不得面拜帮主;在核心成员中还加强枪支训练,多次组织实弹射击。
他们甚至提出了“依靠暴力,壮大组织,打出声威,立足中阳,辐射吕梁,发展太原,与太原黑道相勾结,互相帮忙,最终称霸中阳,控制中阳年轻一代。依靠‘燕子帮’的品牌效应设法赚钱,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行动纲领。
冯晓春后期投靠郝兵锁以后,郝兵锁成为“燕子帮”的实际领导者、“黑老大”。“燕子帮”犯罪活动日趋升级,呈疯狂化状态。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2003年间,“燕子帮”成员共计向中、小学生收取保护费千余次,每次10-200元不等,收取保护费金额约10万余元。有的学生被迫将书款、学费交了保护费,有的学生被迫借钱交费,有的学生甚至被迫从家中盗取钱物交纳保护费,有的学生因此加入“燕子帮”寻求保护。
此外,“燕子帮”成员多次强奸轮奸幼女,用未装胶卷的照相机拍裸照,以此要挟受害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自2000年至2003年6月间,“燕子帮”共计作案80余起。
据查,为“燕子帮”组织充当“保护伞”的是吕梁地区中阳县公安局局长刘植生、公安局纪委书记李保全及一些公安干警。
“燕子帮”鼓励其帮内成员报考警校,将来到公检法工作,为其组织提供庇护。在冯晓春鼓励下,“燕子帮”成员及其外围边缘人物,先后有15人考取了警校。
2001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掀起,然而中阳县公安局对当时已臭名昭著的“燕子帮”未采取有效措施。当时中阳县公安局已掌握的“燕子帮”的案件有12起,其中4起作了降格处理,8起仅作调查未予处理。
郝兵锁曾多次为冯晓春向中阳县公安局局长刘植生说情。刘植生答应“关照”冯晓春,并表示:“没有燕子的事。”
中阳县公安局纪委书记李保全的儿子李鹏是“燕子帮”的成员,数年来作恶多端,身犯数罪,李保全却置若罔闻,甚至为其开脱,致使其聚众斗殴、聚众淫乱、寻衅滋事、包庇犯罪、妨碍公务,共计作案13起,仅作治安处罚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