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赵飞实习生梁曦通讯员沈考报道:昨日,省教育考试院通报了去年湖北省违纪舞弊考生情况,提醒考生引以为戒,诚信应考。
据统计,去年全省共查处各类违纪舞弊考生142名,其中雷同试卷3起,涉及考生7人;由他人代考2人;偷换他人答卷9人;夹带15人;抄袭他人及接传答卷32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7人;将答卷(卡)带出考场的27人;延时答题13人;撕毁试卷1人;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29人。142名违纪舞弊考生,根据情节轻重,有的被取消当年考试资格,有的被取消当年考试资格且1-3年内不准报考,有的被扣除当科成绩的30%等。
今年,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处理办法操作更强,加大了处理力度,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种”,并明确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考试机构,依据18号令,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一定要认清新形势,高度重视国家教育考试,认真熟悉和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考规考纪,同时还要注意避免无意识犯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