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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在武汉召开学习穆青同志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向穆青同志学习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深入进行。穆青于2003年10月11日凌晨3时20分因病在北京逝世,
穆青祖籍河南杞县,1921年生于安徽蚌埠。青少年时期受进步思想的影响,于1937年参加八路军从事宣传工作,1940年到延安,并就读于鲁迅艺术学院。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起到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当记者,开始了他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新闻生涯。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他都有催人奋进的新闻力作问世。在担任新华社社长的十余年间,他为强化新华社的国家通讯社职能,并建成有影响的世界性通讯社,付出了大量心血,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生前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名誉主席。
穆青一生撰写和创作了大量新闻文字和摄影作品,新闻史上许多不朽的名篇都与他的名字连在一起。他采写和参与采写的《雁翎队》《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为了周总理的嘱托》《历史的审判》等新闻名篇,脍炙人口,广受赞誉,影响了中国几代读者。他还出版有《穆青散文选》、《新闻工作散论》、《十个共产党员》、《彩色的世界》等文字、摄影作品集。
会议认为,穆青同志是中国新闻界的楷模,是广大新闻工作者学习的榜样。他在新闻工作岗位上奋斗了60多年,把一生献给了人民、献给了党的新闻事业,真正做到了毕生“勿忘人民”。深入开展向穆青同志学习活动,对于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会议指出,全省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学习穆青同志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牢固的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品格,自觉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崇高声誉和社会形象。各新闻单位要把向穆青同志学习作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新闻从业人员联系实际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学习有收获,整改见成效,工作上水平。
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有关人员介绍了穆青同志先进事迹。湖北省和武汉市各新闻单位负责人及编辑记者代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就学习穆青同志事迹、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座谈。
(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