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实习生李斌通讯员张承光)《行政许可法》昨起正式实施,大批部门审批权被砍掉,武汉市建筑工程只有“施工”这一项获得许可制,其它方面则不再强制事前审批。由此,该市建筑工程便民措施的“一费制”将遭遇挑战。
目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有“一条龙”服务,十多个单位在此联合办公,建筑施工企业在这里一并缴纳相关费用,然后才能拿到施工许可证。涉及的收费有10多项,如墙改发展基金、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费,还有外驻单位收取的白蚁防治费、园林绿化费、人防设施费等,采用“打包”收取,目前这个制度仍在实施,收费也有相关法规依据。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缴纳这些费用不再成为施工审批的前提条件,即可以在办施工许可证前缴纳,也可以在办证后缴纳,这就意味着“一费制”遭到挑战———有的施工企业拿到施工许可证后,会逃避其它缴费。
对此,武汉市建委负责人昨日称,实施行政许可最大的变化是改事前管理为过程监督,尽管建筑施工企业自由度大了、效率高了,但不能像脱僵的野马一样乱跑。如果行政主管部门强迫建筑施工企业先缴费才拿证,可能被起诉;同样,建筑施工企业该缴的费用不缴,也属违规,要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