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李樵)昨日是“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第一天,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有14项教育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只有两项保留了审批。
被取消了的14项审批事项包括:普通中专跨省招生审批;教学仪器定点生产企业审批;成人高校学生跳级或提前毕业;高校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市属高校系部、专业设置及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创“百千亿”活动达标单位评选;学校申报购置大型电教器材;校园有线电视安装(收费一并取消);中师生转专业;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评估;举办初三职教班;市属高校、普通中专、中师学校设立、变更及撤销;幼儿园(班)登记注册;新城区和郊区举办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城区举办小学、幼儿园、中等以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成立及变更。
保留审批程序的两项事项为: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立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