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报道15日,河南濮阳县高考舞弊案(本报曾作报道)审结。田春山等11名被告人被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拘役六个月等刑罚。
2004年6月5日晚,田春山、肖付印、李连培、郭循奎、贾彦军等5人预谋,在高考中帮助一些关系考生及其他考生作弊,并收取一定数量的钱财。后因缺人手,崔光民和张省伟加入。6月7日凌晨,上述7人分别通过杜善友、王银花、李瑞民、董瑞花4人,将打印好的考生名单分发给监考老师,让监考老师对名单上的考生予以照顾。高考中,田春山等7人一面让监考老师为付费的考生传送答案,一面将传出考场外的试题交由10余名教师组成的做题小组,通过打手机、发短信等方式,将答案传送给付费的考生。事后,11人分掉卖答案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