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汉城高等法院24日作出决定,对韩国前总统金大中在上世纪80年代被违法拘禁进行国家刑事赔偿。
决定书说,1980年至1982年,金大中被指控犯有“内乱阴谋”罪,先后被拘禁949天。按照拘禁种类和时间,以及当事人在被拘禁期间的财产和精神损失等情况,金大中被拘禁的每一天将获10万韩元(约1150韩元合1美元)的赔偿,赔偿总额为9490万韩元。
1979年10月,时任韩国总统的朴正熙被暗杀后,韩国进入政局动荡时期。当年12月,陆军少将全斗焕发动“肃军政变”,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汉城、光州等地爆发反对军人执政的骚乱。1980年5月,韩国军方指控金大中制造内乱并拘捕了他。1982年12月,金大中被释放并在美国度过了近3年的流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