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对夫妻因丈夫经常彻夜不归,发生家庭战争。丈夫为息事宁人,同意支付“空床费”。后来夫妻离婚时,打起了一场罕见的“空床费”官司。这是迄今为止我国首例夫妻“空床费”索赔官司。
夫妻签荒唐协议
刘敏和熊小华结婚14年,一直相濡以沫。但从去年7月以来,丈夫熊小华开始时不时地不回家。一天,丈夫又一次夜不归宿,两人再次发生不愉快。丈夫开玩笑地说要支付“空床费”给妻子,于是两人商量后签订了一份荒唐的协议:丈夫如果夜不归宿,从深夜12时开始计算,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去年7月,熊小华因夜不归宿第一次给妻子“空床费”700元。后来,熊小华开始打欠条,刘敏手中至今还握着五张“空床费”欠条,共有4000多元。这些欠条都写着相同的内容:“通宵不归,今欠空床费××元”。再后来,丈夫不回家的时候更多了,“空床费”也不给了,欠条也不打了。
今年3月份,刘敏以遭遇丈夫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外遇为由,向九龙坡区法院递交了婚内索赔的诉状。在后来的诉讼中,索赔内容发生变化———刘敏在请求离婚的同时,还请求赔偿家庭暴力导致的医药费、营养费等3650元,“空床费”4000多元,以及5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熊小华对妻子使用了家庭暴力,因而应当酌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而夫妻双方约定的“空床费”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主张。据此,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由熊小华赔偿刘敏4000元精神抚慰金,并分割相应财产。
妻子不服判决
判决后,刘敏执意认为“空床费”和精神损失赔偿是两码事。“空床费,就是丈夫为自己夜不归宿、在外鬼混而付出的代价。”刘敏称,从给她支付“空床费”开始,熊小华就很少尽丈夫的义务了,而精神损失赔偿是因为她遭遇了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提出的。在诉讼请求中,“空床费”和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为此,刘敏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目前,她已经上诉到重庆市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