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讯(楚天都市报)记者蒋绶

(记者刘中灿 摄)
情报战、商业间谍、高科技窃密……人们也许认为,这些只存在于外国电影之类的文艺作品中,离我们十分遥远。其实,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刺探经济情报已成为企业之间一种越来越流行的手段,商业间谍战硝烟弥漫。在这种背景下,一种特殊行业——民间商务调查应运而生。
商业活动频繁 促生商务调查业
武汉某高科技企业内,近期发生了一起罕见的“商业间谍”窃取企业核心技术机密的案件。
该企业研制出一种高科技产品,据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正当公司上下为此欢欣鼓舞时,一家刚达成购买意向的单位突然放弃签约。
是不是有人窃取了该专利技术,在进行低价兜售?公司负责人百思不得其解,由于没有任何证据与线索,管理人员只好向商务调查公司求助。
通过网上搜索,他们找到了武汉一家商务调查公司。该公司调查员接到案情后,立即对“毁约”单位主要采购人员进行跟踪观察。一周后,终于发现一名可疑人员来该单位“洽谈”。此人在一居民区内租房办公,正在网上招聘,拟批量生产仿冒产品。
调查员随即以应聘方式打入其内部,成功拷贝回嫌疑方的全部技术资料。经专家鉴定,正是窃取该企业的全套技术资料。目前,此案已交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记者见到了这家商务调查公司负责人,他们介绍,商务调查公司是在社会日益发达、商业活动频繁的背景下出现的。
工商部门称 商务调查不等于私人侦探
什么是商务调查?据武汉观察家商务调查公司负责人陈卓介绍:主要是通过调查人员的调查、举证,来帮助商家或个人规避各种商业风险。
据称,商务调查业在西方比较盛行。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一些大中城市也出现了商务调查,但最初被人叫做“私人侦探”,主要是帮一些妇女搜集丈夫有外遇的证据,又被称作“二奶杀手”。由于没有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注册,其活动范围受限,给外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但是,我们不是私人侦探。”陈卓说:“一开始,我们公司的定位就是:非官方的情报机构。业务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商业泄密调查、企业资信调查、债务人行踪与偿付能力调查、商业保险调查、婚姻调查、诉讼证据调查等。客户大多是高端客户,运作手段也有很多高科技成分。”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也称,商务调查不等于私人侦探。作为纯商务调查公司,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民间侦探性质的公司,至今是不允许注册的。
据介绍,1993年,公安部曾发出《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由于受此限制,全国至今仍没开禁。
但不可否认的是,有少数公司打着“商务调查”的幌子,实质上在从事侦探、讨债等业务,这些都是超越经营范围的,工商部门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
调查取证时 常与法律打“擦边球”
民间商务调查员,平时靠什么手段来搜集证据呢?
汉口洞庭街附近一家商务调查公司的调查员,向记者讲述了一则“调查犬”的故事:
今年春节后,一名妇女称,她是一家品牌服装在华中地区的总代理,在武汉有十分稳定的客户群。但年后,很多老客户没有续货。经打探,是有人仿造她的品牌服装冲击市场,此人可能是曾在她公司工作过的员工小张(化名)。
调查人员经细致工作,发现假冒服装的加工点,还有一点货没加工完。调查员拿着布料在“调查犬”的鼻子下晃动了几下,“调查犬”出门后,沿路低头嗅个不停,不时在一些服装店铺前停留一下。调查员发现,“调查犬”停留过的店铺内,都有该假冒品牌服装销售。
约半小时后,“调查犬”在一栋三层楼房前猛叫。调查员立即通知委托人赶到现场。果然,这里正在加工她代理的品牌服装,小张也在楼内。
据调查员介绍,这条犬,是我国第一条用于商务调查的工作犬。“它有警犬的本事,但不是警犬。因为我们不能使用警犬。”调查员说:“一些特殊手段和器材,只有公安等执法人员才许采用。我们只是把法律没有禁止的一些调查手段,发挥到了极至。”
调查员们经常使用的手段有:守候、跟踪、偷拍、偷录、伪装、卧底等,或者与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合作,在配合中借用执法人员的身份来收集相关证据。其采用的手段,难免与法律法规打“擦边球”。
法律人士称 途径合法证据才有效
由于不具备执法人员的身份,商务调查员通过自己特殊手段采集到的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仁忠等法律界人士。
据介绍,首先,民间调查员无权使用窃听等器材。法律已明文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即使是公安部门使用监听设备也需经严格审批,并具有相当规范的使用程序。
其次,取证途径是否合法,十分关键。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一项司法解释中规定:“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续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直至200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才对此规定作了修改。其中称:“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新规则重新明确了非法证据的判断标准,除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
这就意味着:合法的偷拍偷录证据有效。但是,偷拍偷录怎样才算合法呢?首先,工具要合法;其次,取证的场地要合法。这些对民间调查员而言,依然是一种挑战。
民间商务调查 生存空间有多大
尽管有人极力否认“商务调查员就是私人侦探”的说法,但记者随机采访一些市民时,大部分人还是习惯地把这些商务调查员称为民间侦探。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跟他们从艺术作品中所接受到的“私人侦探”的形象没有两样。
记者在汉口一家商务调查公司门口随机询问了一市民。对方称,由于政府不允许私人侦探性质的公司存在,但社会上又需要有这样一些人来服务,所以他们就以“商务调查员”的面孔出现了。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生存空间越来越大。
一些市民对这类人十分反感。武昌水果湖一张姓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就说:一想到背后有人“盯梢”,就感到特别恶心。
有资料表明:目前全国有商务调查、商务咨询一类的公司2万余家,从业人员以数十万计,武汉市也有数十家之多。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商务调查公司鱼目混珠,十分混乱。主要表现在: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良莠不齐;收费标准不一,随意性大;调查手段不规范,时有侵犯人权之嫌。
据介绍,近期,公安部门正在对民间商务调查业进行摸底,但能否形成相关管理条例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