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在震惊全国的慕马案中落马的焦玫瑰,尽管还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中完成着她13年半的刑期,但她的代理律师17日受托走上北京市东城法院法庭,为她维护名誉权。焦玫瑰向《中国青年报》索赔20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其在同版位,以同篇幅、同字体道歉。
2001年8月3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揭开刘涌保护伞:干爹干妈和姘头》的文章。文中写道:“刘涌是如何‘荣任’人大代表的?关键之处,在于他头上有‘优质’的‘保护伞’。刘涌的‘保护伞’最直接的是3个人:原沈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刘涌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是‘干妈’,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焦玫瑰则是他的‘姘头’。
焦玫瑰服刑期间的管教在证言中说,焦玫瑰在服刑期间看到姘头的说法后,气得浑身发抖,拒绝吃饭,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此后便开始了维护名誉权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