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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好政法新闻的“度”


(2004-12-09 15:24:59)

恩施日报社 周诗泉

政法新闻是报纸版面上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以工作面的宽泛性和强大的社会关联性受到读者的关注。政法新闻又具有很强的社会敏感性,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对于媒体记者来说,一方面乐意到出新闻的政法战线采写新闻稿件,另一方面,如果把握不好,便会带来方方面面的或多或少的副作用。同时,编辑也时常面临编排方式不同而导致宣传效果不同的问题。如何把握好政法新闻采编的“度”,让读者更满意,宣传效果更好,是编采人员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作为长期从事政法报道的编采人员,试图从报道选题、采写和编辑等方面提出一些把握好“度”的办法。

报道选题的“度”:导向+典型

总的来说,新闻价值是报道选题的标准。政法新闻选题的“度”也同样遵循这个规律。但是,政法新闻的新闻价值除了看新闻事实的重要性、显著性、新鲜性、接近性和可读性外,还要看新闻事实的导向性。从我国新闻媒体的特点来看,政法新闻选题的“度”可以从以下方面把握。

首先,站在大局的制高点,审视其指导性。这是新闻媒体担负着“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重任所决定的,丝毫马虎不得。政法新闻因其宣传内容的特点而决定其更需如此。

一件新闻事实,是否站在党和人民群众的立场,代表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是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人民安定团结以及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导向作用。

新闻界有句行话,叫做“事实真实不等于本质真实”。意思是说,社会生活现象错综复杂,本质与非本质、主流与非主流全部蕴含其中。一个事件单独看上去是新闻,但用导向性这把尺子来衡量,放在全局和整体的盘子上来筛选,就可能被筛掉。所以,不是发生的事实都成为新闻。警察抓小偷的故事不是不能报道,但充斥版面就有“社会治安很坏”的误导。政法新闻,若是正面报道,就看是不是能供人学习和借鉴;若是反面内容,就看是不是具有代表性,报道后能不能引以为戒,能不能促其整改,能不能弘扬正气。

讲大局意识,一定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大局是指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局,而不是某个部门利益的大局。讲导向作用,一定要站在“三个有利于”的高度来认识。因此,采编人员一定要吃透两头,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并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2000年11月,《恩施日报》报道利川市团堡镇发生群体性围攻镇政府事件,就是充分考虑到它的导向作用。因为当时社会上各种谣传都有,有说农民负担过重而“官逼民反”的,有说镇政府腐败无能的。但记者深入调查后了解到,这是一起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减负”之名,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闹事,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经请示州委、州政法委同意并审核稿件后,《恩施日报》在一版显要位置刊发稿件。见报后,省内部分媒体作了转载,国内许多网站再度转载,起到了以正视听的作用,基本上消除了各种流言蜚语,推动了事件的顺利解决,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第二,以“五性”为标尺,审视其典型性。

只有典型才能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典型就是显著性、影响性、代表性、新鲜性和可读性的有机结合。

2000年,恩施州建始县一名叫孔荣的民警牺牲了。这种英雄事迹虽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少。如何把握这次报道的“度”呢?恩施日报社记者经过初步了解,发现孔荣的事迹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一是事件本身具有显著性:孔荣临危不惧,受伤仍与歹徒搏斗的壮举震撼人心。二是具有代表性:孔荣是一个在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民警,是时代青年的榜样。三是具有影响性:为孔荣送葬的那一天,建始县城万人空巷,十里相送,情景十分感人。而当时恩施州公安干警形象正处于低谷,在州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被评为“人民群众不满意单位”。四是孔荣勇斗歹徒、为了工作三次推迟婚期的故事更是有可读性。由此,报社派出一名副总编辑和两名记者到现场深入采访,推出长篇通讯《青春壮歌》。孔荣后被追授为革命烈士、二级英模。

新闻采写的“度”:精选+好读

一个新闻题材一旦被选定,记者接着要做的就是如何把它写好。一般来讲,把握政法新闻采写的“度”主要是报道的事实要合法,宣传法律要正确,运用的词语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不能随意解释法律条文,能够准确地客观地传播信息。因为指导性、思想性、可读性等方面的要求,新闻还强调对信息的“澄清”和“解惑”,即挖掘事实本身的本质和思想,解析新闻,向深度开拓,让新闻可读、好读。这是较高层次上的“度”的把握。

第一,提炼主题,让事实中的新闻典型性全额释放出来。要向深度挖掘,“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达到“解惑”的效果。

第二,选材要精当,使其从各个角度丰富地表现主题。目前,政法新闻报道中,有不少仍停留在单纯传播信息的水平,对新闻事实挖掘不够,离深刻的思想性、较强的可读性的要求还较远。

第三,讲究报道艺术,增加可读性。报道不好看就没有读者。政法新闻中,案件的侦破、审理以及涉及法律方面的社会性事件,本身就带有故事性,可读性强。但长期以来案件新闻也形成了一些写作套路。比如什么时候公安机关接到报案,迅速行动,然后简单地交待案件经过,接着是抓紧时间破案,最后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在短时间内破案,甚至都在结尾处来一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这种老腔老调会把新鲜的事实“污染”,使读者反胃,降低了可读性。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片面追求可读性,比如绘声绘色报道性犯罪等。

其实,对一个素材来说,可能有许多个切入点,有许多种写作方式,但能够达到好读要求的不外乎几种:群众视角,现场描写,倒叙,悬念,细节刻划等。这与文学有共通之处。比如笔者在《罪恶的分脊刀》的开头是这样写的:“也许对于十三岁的朱宇来说,永远不会从脑海中删除那惊恐的一幕”,这是运用悬念开头。同时还可以用散文的笔调去写新闻,“重新闻的精巧含散文的浓情”,无疑会增加新闻阅读的美感。

版面编排的“度”:把关+好看

版面编辑要充分利用编排艺术去发掘、深化和包装,让政法新闻的价值得以正确的表现,同时也表明编辑的态度。这是更高层次的“度”的把握。

首先是重点突出编排。既然是典型报道,就要让其在版面上表现出典型的味道,在时间安排上与类似新闻错开,否则会冲淡典型报道,让人产生“滥”的感觉。

第二,要从“好读”的角度出发,对文稿进行编辑、整合、提升。编辑要根据读者的需求,对文章进一步提炼,并运用多种手段综合配置,以提升其新闻价值,包括配照片、图表、插图、背景资料、评论等。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读者阅读,方便读者阅读。恩施晚报的特别报道栏目每期都有一个编后,着实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孽种啊,摧残花朵的色魔》,报道一个令人发指的强奸案件的侦破过程,同时配以编后《这就是领导》,文中运用李瑞环在谈到党的作风时的讲话“什么叫领导?‘领’就是指带领,就是走在前面,干在前边,身先士卒;‘导’就是引导、教导”进行衡量,使党委政府在面对这个案件的艰难和曲折所表现出的“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得到了深华,让读者从案件的曲折故事中走上一个新的认识高度。这就是编辑艺术所起的巨大作用。

总之,“度”把握得当,便会起到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有利于工作的改进,群众欢迎,领导也欢迎,报纸也更有威信。(编辑:徐蟾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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