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华峰 姚天喜 王铭波
49岁的曹胜春,是房县青峰镇司法所所长,在司法战线上已经打拼了十多年。小镇上大到跨省解困、打官司、扶贫助弱,小到家庭闹矛盾、邻里闹别扭,只要有群众需要的地方,总能看到曹胜春的身影。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大山的儿子,山里的父老乡亲需要我,我就要帮他们排忧解难。十几年来,曹胜春为群众义务咨询3000多人次,亲自参与调解325起,成功率达100%,群众亲切地称他为曹“司法”。
变压器风波
两年前,青峰镇铁峪河村原村主任代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为当地居民架电线,向民间借贷了一万元,后代某没有继续担任村干部,债主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代某个人承担债务,代某当庭提出,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回家请人卸掉村里的三台变压器,变卖后还债。
消息传回村里,全村人当即准备到镇上集体上访,曹胜春接到反映后,觉得此事不能马虎,当即组织召开了镇有关单位联席会议,有理有据地分析了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指出这宗债务不属个人行为,应由村委会承担清偿责任,在他的调解下,经过协调,将债务转化到村委会偿还并达成协议,消除了一起群众集体上访的隐患。
千里讨说法
不求名,不求利,无偿地为外出打工遇难人员的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是曹胜春多年来工作的原则。他说,外出打工者,本来已经饱经风霜,挣点血汗钱来之不易,何况有些是用生命换来的,他们是弱者,我不能昧着良心只顾钱,要用自己的知识为他们讨回公道。
2003年,青峰镇西坪村张某的丈夫在河北某铁矿打工时不幸遇难,本来贫寒的家庭再添风霜,张某欲哭无泪,不知如何是好。经人指点,她找到了曹所长,看到她乞求的目光,曹胜春二话没说,第二天天没亮就赶往车站,坐上了北上的火车。在河北铁矿,他与老板据理力争,苦苦周旋了5天,他的执着感动了老板,老板终于答应妥善处理这件事情。老曹回来后,张某含泪要给他馈赠表谢意,但曹胜春说,有这句话我就满足了,你用这点钱好好把孩子养大,让他记住,要感谢就感谢“司法”,司法就是为民的。
38个日日夜夜
曹胜春为民服务不怕苦,不计个人得失,不分节假日,不仅青峰镇人所共知,就连外乡的群众有麻烦也来找他。
2004年元月的一天,房县桥上乡刘某在三亚打工放炮时,被炸断一条腿一只手,出事后厂家推卸责任,刘某家人多次提出合理要求都得不到解决,打电话回来找到老曹,老曹顾不上春节即将来临,当天就坐上大客车赶往海南。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在三亚,他吃在工地、住在工地,—呆就是一月有余。“精诚所至,金石为开”。38天后,老曹终于为刘某讨回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赶回房县时,已是正月二十。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十几年如一日,曹胜春时刻想的是群众,帮的是群众。他妻子在城里工作,他完全可以调回城里,但他从来不这样想。他自费千余元,购回普法宣讲教材,走村串户宣传“四五”普法,亲自担任两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青峰镇2003年率先成为全省“四无”镇。老曹名副其实地成为了群众贴心的曹“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