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天都市报记者提问:您好,我是楚天都市报的记者,第一个问题,最近我们在武汉市参加两会,有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就是政府能为民办实事非常好,他们有一个建议,他们说有些实事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从中央地方都有考核,这样的事情列为实事好不好?比如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他们认为政府是不是可以考虑把政府不是政府非做不可,或者说非现在不做得不可的事情同时老百姓关心的事情都列为实事,您对这个建议有什么评论。
我注意李秘书长八件实事都按照预期的未完成,很多都超额完成任务,但是我注意讲话当中,较好的兑现了年初的政府承诺,我想请问为什么要用较好的这个词。
回答:非常感谢对八件实事的关注,以及对群众意见的反馈。这八件实事我们省政府的副秘书长同志一直在协调这两件实事,另两个问题我认为他回答的比我更好,所以请胡秘书长回答。
胡秘书长回答:谢谢新闻界的朋友,对省政府抓的八件实事的关心和关注,作为政府来说,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办实事是应该的是应该做的事情,那么这个武汉市的人民代表提出的问题他都他的道理,应该说这也是政府都是政府应该做的,为什么有的列为实事,有的没有列为实事。列为实事是对我们自己,对政府的一种自我加大压力。向社会郑重承诺了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舆论的监督。监督我们帮助我们更好的完成自己承诺的事情。因为每一件事情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和配合,需要大家同心协力。列为了这个实事,向社会公布了以后,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引起各个部门的共同重视,所以这个事情都会做的更好一些,我们去年秋天确定的八件实事,经过一年的实践,除了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之外,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协同配合共同努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之一。当然的八件实事,多少实事也好,哪些列为,哪些不列他有一个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的过程。好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