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 通讯员晓亮、齐苏)从1995年至2003年,黄陂人王传新一家四口,共将110户乡亲的279万元钱“集资”到自家,目前,有144万元不能归还。记者昨悉,王传新一家四口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
王传新、谌春珍夫妇系黄陂区土庙村小王湾人。10多年前,他们开始经营米厂,想“扩大经营”却苦于无资金。从1995年1月起,他们“放风”:“将钱集资到米厂,可收益1.5%到3%的月息!”王的儿子王庆峰、女婿李革新也积极游说。
见王家人“老实巴交”,村民林根从亲朋处筹得23万元存进米厂,王传新先兑现了3.9万元“高息”,还在林根中途需要用钱时,支了14万元给林根。见王传新这么讲信誉,村民纷纷将积蓄送到米厂。
2002年9月,患重病的村妇福珍带着7000元钱到医院看病,因费用不够黯然返乡,谌春珍知道后上门劝其拿到高息后再治病,福珍依言将钱集资到米厂。同村的继红因丈夫亡故获2万元赔偿款,在谌春珍的花言巧语下,她也将钱存进了米厂。而直至案发,两人连本金都没拿回。
据介绍,9年来,王家人共向罗汉村黄家大湾、河李湾110户村民,非法集资共297万余元,王传新夫妇除用其中部分“兑现本息”以继续蒙蔽村民外,其余部分被用于盖房、买保险以及儿子读书、结婚等。
2003年夏天,村民不断讨要本息。因缺口无法填平,同年8月,王传新等4人携部分赃款出逃。警方接到报案后布控追逃,同年9月,王传新在潜藏地贵阳投案,10月,谌春珍、王庆峰、李革新落网。(文中被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