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张卫华) 昨日是元宵佳节,下午起,鞭炮声即不绝于耳,晚上更是随意就可看到到处都在燃放烟花。
武汉禁鞭已有11个年头了,可如今,禁鞭令好像越来越不管用了。针对此现象,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禁与不禁的观点可谓针锋相对。
为何放鞭:禁鞭应顺从民意
昨晚一位施姓先生打进电话对记者说,他今年就放过鞭,他认为禁鞭应顺从民意,在是否禁鞭的问题上,政府应该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最好有一种方式,既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同时又能让老百姓像往常一样纵情释放快乐,重现千百年的民俗。施先生举例说,曾经禁鞭今又解禁的新加坡,为了给国民提供良好安全的燃放鞭炮条件,派出了警员、消防员、工商保安警员、救伤队员、基层组织义工等人员对市民进行保护。国内一些城市在解禁的同时,大多也出台了类似的安全防护政策。这样看来,只要政府为市民燃放爆竹提供安全条件,有限地开禁也未尝不可,否则禁鞭令也只有无限地尴尬下去了。
支持禁鞭:放鞭既浪费又危害安全
也有许多市民对于禁鞭持支持态度,并坚决反对开禁。
江汉的王先生认为,放鞭除了为祈福避祸、表达喜庆外,对人们实在没有多少实在有用的价值,而且放鞭还存在诸如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制造鞭炮需要硫磺和纸,燃放只是图一时的快感,不知燃放者是否知道这样会浪费多少的资源。
武昌的张女士说,每年因为燃放鞭炮所造成的火灾、悲剧比比皆是,后果是显而易见的,禁鞭是大势所趋。人们之所以放鞭,相当部分人是随习惯、跟大流,并不是非放不可。
第三方声音:能否改禁放为限放
禁与不禁的观点针锋相对,也有一些市民提出了折中的想法,那就是“限放”。
李先生是一个生意人,经常来往于大小城市。他觉得像沈阳对于燃放鞭炮的管理就值得借鉴。
1994年,沈阳市实行了禁鞭令。到1998年,沈阳市政府在不断听到老百姓对禁鞭的抱怨声和发生的抵触事件后,又重新对禁与放进行深入论证,最后达成共识:由“禁放”改为“限放”。
经过不断摸索,2002年,沈阳市政府对烟花爆竹限放的安全管理作出了22项细则规定,主要是限区域、限时间、限品种。
李先生最后说,过年放鞭炮,完全不禁,负面影响太大;完全禁,缺少节日气氛,有些老百姓怨声又很大。所以,像沈阳那样,在禁与放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度,掌握动态平衡,多做通情达理的疏导、少做达理不通情的硬性禁条,这样,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