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明(东楚晚报 黄石 435000)
2004年12月18日,湖北鄂州市一8龄童在一空房的3楼玩耍时不慎坠地摔成重伤,经及时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对这一新闻,3家媒体做的标题分别为:
“8龄童3楼坠地摔成重伤 物业公司和家长均有责任”
“8龄童坠楼再敲警钟 对少儿‘高楼教育’迫在眉睫”
“这个小孩命真大 三楼坠落竟生还”
第一个标题做得比较客观,第二个标题除了报道新闻外,进一步提醒对少儿的安全教育,体现了人文关怀。而第3个标题却明显带有调侃的味道,给人的感觉极不自在:孩子没摔死是命大,是“竟然”生还,难道小孩“命小”、摔死才正常?!
标题是新闻的核心,决定着一篇报道的思想观点,它既是素材的提炼,也反映出素材的取舍。虽然是同一内容的报道,但我们不难想象“8龄童坠楼再敲警钟,对少儿‘高楼教育’迫在眉睫”,和“这个小孩命真大,3楼坠落竟生还”两文内容和观点的区别,前者既理性地分析了儿童坠楼的原因,也提出了减少此这类悲剧的思路,而后者更多是叙述事件过程,还有对“竟然生还”的惊讶和不解。透过这“惊讶”和“不解”,读者有理由怀疑作者和编者的“遗憾动机”:怎么就没摔死呢?
这类现象并不鲜见,比如对灾难性报道,有的媒体就津津乐道于“一矿工与人换班捡回一命”,“某乘客未及登机躲过一劫”,而极少对灾难原因的客观剖析,更别说应该吸取的经验和避免事故的建议。
带有调侃意味的新闻标题,反映了作者和编者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眼球效应”的偏激。我们提倡做有责任的媒体,让调侃事故的标题和内容离读者远些再远些!(编辑:肖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