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父亲利用家里的房子,经营起了自己的生意。那是一间小小的冰室。
现在刘德华有名了,人们说那是一间冰室,除了觉得比较好听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说起来方便。如果不这样称呼,就得有一大堆很复杂的介绍。严格说来,这是一间杂食店,一端是冰室,同时还兼营着快餐,卖一些诸如粥呀粉呀之类的广东食物。此外,还兼营着副食杂货,总之就是一个大杂烩,只要能够赚到钱,他们什么生意都做。
这种经营方式,既是当年低层香港民众的一种生存状态,也多少体现了刘礼那种不屈的意志和勤劳的品格。
父亲刘礼在同乡的眼里,大概是一个另类的人。他会放弃泰亨村那还算优裕的生活,跑进城来受苦,便缘于他那天生的爱幻想和不安分的性格。他经营那间冰室,大概正是这种性格作祟。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一点上,刘德华和父亲刘礼是一脉相承。骨子里不服输的那种精神,以及从小养成的韧性,不向任何困难低头的倔犟,活脱脱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还有那种对新事物浓厚的兴趣和喜欢琢磨的个性,也同样父子相承。
刘德华回忆说,当年,香港开始流行烫发的时候,父亲就曾赶过这波新潮。他跑去学了一阵子,回来后自己动手,在家人头上练习。他摆弄着女儿的头发,先是用夹子夹,然后又弄上什么药粉,再用热毛巾捂着。最后,又用水洗,再用电吹风吹。刘德华说,待父亲宣布大功告成时,姐姐一头漂亮的长发,已经变成了无数小圈圈,就像水中流动的许多小漩涡。刘德华和母亲在一旁大笑不止,父亲却是兴致不减,不仅替家人理发,后来还替隔壁邻居理发。
这种兴趣,在不知不觉间影响了刘德华。有一段时间,他竟然也对理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工作了,有钱了,他甚至还开过连锁理发店,兴之所至的时候,他甚至自己亲自操剪,替人家理发。据说,他初开理发店的时候,还真的赚过钱。
在以后的许多年间,刘德华的脑子里,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长发情结,似乎与父亲的这种影响,有着一定的关系。
父亲当消防员的时候,主要工作是开消防车。那时候还不像今天,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开车。当年,司机可以成为一个专门的职业,属于一门生存的手艺。这门手艺似乎并没有令父亲满足,他还学了许多别的手艺。比如家里开冰室,制冰或者是其他一些厨房活,也都是他一手操办。
家里进行了严格的分工。父亲自然是主持大局,小小的一间冰室,没什么经理之说,或许可算是一个当家的,又是当之无愧的大厨。母亲和三个姐姐,则负责配料和做服务员,刘德华还小,只有8岁,最初,主要是负责店内的卫生,后来又开始负责为店里运水。
除了打扫卫生和挑水,刘德华还必须干一些别的事。小店没有水牌,每天有什么货色,都用手写在一块牌上,这块牌天天都要重写。一来店里卖的货色略有些变化;二来,如果长期用同一块水牌,颜色褪了,显得脏和陈旧了,会影响生意。于是,每天写水牌,就成了刘德华的事。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对刘德华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日后有人总结说,他后来写得一手好字,就因为这时期的这种特殊训练。其实,这仅仅只是一个方面。每天要写水牌,要给人看的,字写得差了,自己觉得丢脸,因此,发愤苦练,字自然就越写越好。更主要一点,还因为此事练就了一种不服输的性格,也让他明白,凡事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会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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