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圣依“惹祸”的照片

黄圣依哭诉星辉公司

周星驰和黄圣依没想到会走到这个地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5日,因私下替某男性杂志拍摄性感照片,令星辉公司对新一代“星女郎”黄圣依心生不满,并宣布将她无限期雪藏,以示惩戒。不料,黄圣依立刻做出反应,不仅公开表示要单方面解除和星辉公司长达8年的和约,还在昨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哭诉周星驰的香港星辉公司对她的压榨。她愿意为此不惜一切代价,不只是赔钱“赎身”,哪怕是离开演艺圈,也在所不惜。
双方矛盾明显已势如水火
黄圣依告诉记者,她已同律师商议向星辉公司发函事宜。
随后,记者致电星辉公司艺人管理部主管魏达深,随着记者的提问开始涉及黄圣依所提出的“罪状”,他的语气越来越强硬,情绪相当激动,甚至到后来只用“黄小姐”来称呼对方,要求对方讲话拿出真凭实据。
至于黄圣依的单方面解约,魏达深说没有接到正式的书面通知。至于解约,黄圣依需要赔偿的费用,魏表示:“我现在不好评论,那要看事情怎样发展。”
星辉五大罪状
罪状一:恐吓、威胁逼其拍片
黄圣依:拍完《功夫》后,他们就一直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逼我去做一些我不想做的代言,近些日子更是从上到下给我施压。
回应:我们从来都没有这样说过。
罪状二:被逼签下《功夫状元》
黄圣依:我一直不想接拍《功夫状元》,因为拍摄时正值最后的毕业期。可是公司却说:“你可以不毕业,但这部片子一定要拍。”后来,他们竟把我关在香港办公室,逼我签这部戏,说不签不许走。
回应:她要考试,快开机的时候才通知公司,那我们怎么换人?我们的意思是帮她和学校说,推迟到明年再考试。但是她不肯,那我们就说,到了考试的时候,就放她回去。这些剧组的人也都知道。
罪状三:被迫患上抑郁症
黄圣依:公司太没有人情味,他们认为我就是应该无条件回报。
回应:很多公司比我们要严格很多,现在关键是黄小姐没有经过公司同意,擅自出去工作,这是公司不允许的。
罪状四:内地演艺活动无人管
黄圣依:公司丝毫不管我在内地的演艺活动安排。他们今天竟然在网上公开发文诋毁我,这是一个经纪公司该说的话吗?
回应:所有内地工作,公司都在做,我们帮她做了很多,尤其是《天堂的眼睛》,她的价钱很高,全部都是公司帮她谈的,怎么能说没人给她做呢?
罪状五:不负责任,说话不算数
黄圣依:这是个极不负责的经纪公司,他们曾承诺《功夫》里会有我更多戏份的,后来都变卦了。
回应:公司有自己的安排。
外面片子酬劳多
黄圣依坦言:“我拍公司的片子当然不如接拍外面的片子酬劳多。这些日子他们又逼我同香港一家唱片公司签3年合约,威胁我不签的话就不让我演《功夫2》,要雪藏我什么的。我是想唱歌的,但我觉得还不是时候,而且我也不喜欢这家唱片公司,最重要的是,他们以拍《功夫2》和是否带我去韩国发展为交换条件逼我做一些事,我觉得很不尊重人。拍不拍《功夫2》我无所谓,但我要争这口气。”
不评价周星驰
黄圣依表示,自己提出了解约,就做好了一切准备。对于周星驰,黄圣依不发表任何意见:“我很欣赏他的才华,但其实我对他的为人并不了解,我不方便说他好,也不方便说他不好。我这次不是针对某个人,只是针对星辉公司。我一直很尊重周星驰,最后终于答应拍《功夫状元》,也是他劝我后妥协的。(公司对你的政策是周星驰的意思吗?\他是大老板,我想没有一件事他是不知道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