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朱贤 通讯员 郑元璋 李进 张琦)2004年9月,原老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高书银案发被捕。6年“土地爷”的经历,高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4万余元,受贿14万多元。5日,老河口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1年。地里“刮”出回扣款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该局原副局长赵某(已判刑)为高书银购买了家具、背投彩电、空调、洗衣机、这笔4万多元的开支中,除了4300元洗衣机款用其他发票在该局土地整理中心财务账上冲销外,其他钱均由赵在该局与工程业主签订土地整理合同时,以增加工程量的方式予以冲销。
2004年2月,襄樊市某城区土地整理中心购买1000亩耕地占补指标购买合同,其负责人席某提出每亩给200元的回扣,高与赵商定将20万元“回扣”返还给整理中心后,高又收下席送来1.6万元现金。工程捞了“关照”费为了得到高书银在工程上的关照,当地不少业主千方百计想与其拉上关系。2001年春节至2004年5月期间,个体业主王某为感谢高在承包工程和结算工程款中给予的关照,分6次送给被告人高书银现金7万多元。
2003年5月,南漳县个体业主刘某与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面积为20.4公顷,工程款总额为26万多元的土地整理工程合同。3个月后,刘见到高后,其介绍人李某掏出刘某所给5000元,送给高说:“刘以后施工,还需要你照顾”。笑纳下属“调动”钱2001年4月至2002年1月,张某为请高帮忙调动工作,先后3次送给高现金6000元。孙某为感谢高的提拔,乘高要去美国考察学习之机,送给高书银现金1万元。
2002年11月,该市一乡镇土管所职工汪某给高汇报工作时,高动员汪退休并提出把其工资关系转到局里。2004年5月,汪得知高的子女结婚,遂送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