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张阳春实习生文思源

本月初,一则消息引起武汉所有“调查”公司的关注。
据报道,武汉市工商部门下发通知称,不再给各类清账、调查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已登记的,应办理相关变更。
这一消息使得一直在法律边缘生存的民间商务调查公司再次遭遇尴尬。江城打着“调查”旗号的数十家公司难道就此消亡?
民间商务调查公司到底在做些什么?这类公司为何遭遇如此尴尬?
“讨债”公司引出的话题
今年初,武汉市政协委员江忠敏向政协提交了一份提案,内容是关闭、取缔所有的清账公司。
所谓清账公司,俗称讨债公司。他们公开承诺,向债权人提供“呆账、坏账清理”、“清账、清欠账”等服务。
提案中称,部分财务管理咨询公司的登记审批经营范围不规范,还有的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甚至采用非法手段清账,影响较坏。
讨债公司中,不少打的旗号是“商务调查”。
29岁的小吴曾供职于武汉某调查公司。这家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民事商务、各类调查取证等内容。小吴说,其他的业务极少,公司主要的业务是讨债。
讨债有时还要冒一些风险。因为有风险,讨债公司的回报也不菲。据介绍,讨债公司一般不收订金,收到债款后按比例提成,根据数目大小,一般在30%左右,高的达50%。
为什么别人都收不回来的债,讨债公司能收回来?
武汉一国有企业负责人称,下属一困难公司曾向集团打来报告,请上级批准他们处理一部分库存产品,以应付讨债公司的纠缠。报告中称,讨债公司“四处追捕和威胁公司领导”。
债务,是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清偿债务有结算、调解和法院判决等多种合法形式。
“讨债公司是不会跟你调解或上法院打官司的,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结算。你不给,他就用种种手段对付你。”江忠敏说,“我们国家没有哪一条法律赋予企业有行使调查和清算的权利。但是一些公司,以调查、咨询的名义注册,超越经营范围行讨债之实,这是严重违法的。”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就发出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
2000年6月,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严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打击非法讨债活动。
该政协提案转到武汉市工商局后,今年5月,该局审查发现,近年来该局有关分局核准了少数“商务调查公司”、“商情调查安全咨询公司”等,其经营范围包括“民事信息调查”、“呆坏账清理”等,还有部分财务管理咨询公司,也非法从事“讨债”活动。
随后,武汉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禁止开办各类清账、调查公司的通知》。通知要求,不再给各类清账、调查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已登记的相关公司应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商务调查有其市场需求
商务调查公司能否合法生存?
就此,湖北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对记者称:“不管以什么形式存在的‘讨债’公司都是违法的;但正规经营的商务调查公司是可以存在的。”
武汉市工商局注册指导处郭处长对记者称,对于一些商务调查公司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讨债”业务,他们召集了相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警告,并给出了整改预警期。
“不少调查公司在做‘讨债’之类的违法事情,这一行业的形象完全被败坏了。”武汉观察家商务调查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卓对记者说。该商务调查公司2000年即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是“商务调查、市场调查、信息咨询”。陈卓对记者说:“我们从来不接讨债的业务。”据了解,该公司至今没有接到工商部门要求整改的通知。
1992年底,中国内地第一家民间调查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成立,宣告内地商务调查行业的出现。这一行业在武汉起步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至今已有数十家公司对外宣称是商务调查公司。
记者了解到,商务调查公司在武汉很不规范,不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婚姻调查”和“讨债”。“这一行业的形象现在很糟糕。”一商务调查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
然而,商务调查行业不是为“讨债”和“婚姻调查”而存在的。陈卓对记者说,他们公司的核心业务是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商业机密泄密调查等。
去年,武汉某高科技企业内,发生了一起罕见的“商业间谍”窃取企业核心技术机密的事情。
该企业研制出一种高科技产品,正当公司上下为此欢欣鼓舞时,一家刚达成购买意向的客户突然放弃签约,中止了一切合作。这家高科技企业对此感到大惑不解,他们怀疑有人窃取了公司的专利技术,但又没有任何证据与线索。
通过网上搜索,他们找到了陈卓的公司。调查公司接下这一业务后,发现了一个线索———该公司一名技术人员在此前辞职。
调查公司随后通过调查发现,那名辞职人员跟“毁约”单位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正是此人窃取了公司的核心技术资料,在一居民区内自己办公司。
他们把调查结果告诉了该高科技公司。随后,该公司立即报警,公安部门对此案进行了迅速查处。
这一举措挽回了该高科技公司巨大的损失,该公司也成了调查公司的长期客户。陈卓称,“在社会日益发达、商业活动频繁的背景下,民间商务调查公司有着它的市场需求。”
生存在法律边缘
民间商务调查到底是做什么的?武汉某商务调查公司负责人称:主要是通过调查人员的调查、举证,来帮助商家或个人规避各种商业风险。
同时这名负责人也承认:“现在这一行业形象声名狼藉,出现了很多有问题的行为,很多公司办事程序不规范,存在侵犯公民隐私权、人身权的问题。”
正如一些调查公司自己说的那样,他们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无孔不入,很多事在他们手里都可以轻松搞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无孔不入”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涉嫌违法。
武汉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个人的行踪、财产状况都应该属于个人隐私,调查公司是否有权获取这些材料是个问题。
“不但取证难,有时费心取来的证据,出庭时却不能使用。”武汉一调查公司负责人称。
2001年12月6日出台的《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称:“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调查业大环境的不断恶化一度引起全行业的重视。2002年在重庆召开了“中国首届商务信息调查行业研讨会”的行业峰会,这次峰会提出了调查应该拓展婚姻以外的领域,比如知识产权保护、打假等。2003年12月,贵阳、杭州分别举办了两个全国性的“调查峰会”。贵阳“峰会”探讨了非官方调查业合法运用调查技术、技能和手段等专业问题;而杭州“峰会”则从理论层面对调查业的现状和将来进行探讨。
然而,行业峰会毕竟是民间行为,它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调查业的混乱状况。
值得一提的是,调查业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去年,公安部首次对民间调查业务机构展开摸底和调查,在北京、上海、湖北等全国10个省市同时开展。摸底的主要内容是:机构名称;注册形式和规模;从业人员数量、来源、文化与业务素质,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公司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收费方式、调查方式、调查手段和工具;公司规模、市场认可度、社会评价、发展趋势和与国外调查机构联系情况等。
调研中的两个问题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一是要求举例说明私人调查服务机构发展的积极意义和存在的现实问题;二是就当前的自由发展论、管理规范论和禁止论三种观点进行选择,并说明原因。
对此,接受调研的武汉一些商务调查公司认为,这次大规模调研表明国家开始把规范民间商务调查行业提上了议事日程。
(《财富金刊》独家报道,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