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嘴'股评误导投资 市民支持新法规约束'股托'
(2005-08-26 14:05:41) 晨报网 晨报讯(实习记者 张昊)23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二次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中规定:禁止利用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武汉股民对此有何看法,晨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相信股评人被“套牢” “只要成为本公司会员,每天会有专业人士为您‘荐股’,保证您坐享其成。”这是某证券咨询公司的宣传承诺,不少股民相信它,结果都亏了本。 汉口的李女士一年前交6000元成为了某证券公司的会员,该公司投资分析师常向她推荐一些“黑马”,李基本上有荐必买。但一年后,她被这些“黑马”“套牢”了。 不少股民吃过“黑嘴”亏 昨天下午,记者在德恒证券有限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采访了部分股民。股民刘先生说,他也吃过“黑嘴”的亏,现在炒股不敢轻易购买咨询机构推荐的“黑马”。 股民李女士认为,“这个新规定能让‘股托’有所收敛,对股民来说,是件好事”。 “股托”将受法律制裁 中山证券投资分析师熊钢对该条款表示支持,他认为该条款能更好地规范市场,使证券投资行业更专业有序。 他介绍,个股风险是大于股指风险的,“荐股”的风险性更大。为避免政策风险,股评人常以“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警示句为结语,以此作为他们的“免责金牌”。 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冯新彦科长说,暂时没收到证监会的正式文件,所以还没有具体行动。如草案获得通过,将严格执行新法条款,规范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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