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8月31日专电31日上午,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尘埃落定。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宣告,“德隆系刑事第一案”八个被告全部被判有罪。
6月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德恒证券和该公司的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由于这是“德隆系”第一个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德恒证券的审理被称为“德隆系刑事第一案”。
庭审中,合议庭认为,被告单位———德恒证券公司未获国家批准的情况下,面向社会不特定的413家单位和不特定的772名个人,以承诺到期后归还委托资产本金,并以支付3%-22%左右固定收益率为诱饵,非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而且,案发后尚有68亿余元客户资金没有兑付。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鉴于上述评判,法院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同时,德恒证券的7名高级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获刑。其中原公司总裁韩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