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最大黑帮头目卫浩曾获公检法“一条龙”保护

(2005-09-07 09:26:2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斌 通讯员张莉) 卫浩,黄石建市以来最大的黑社会团伙头目。其团伙曾经称霸一方,制造多起血案,致1人死亡,2人重伤,1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民警5名)。在最猖狂时期,卫浩等黑帮分子还得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刑庭庭长的“一条龙”保护。

    恶贯满盈昨到头  留下骂名警世人
    
    昨日上午9时许,30余名法警荷枪实弹,十余辆警车浩浩荡荡,押解一名死刑犯赴刑场。围观的市民奔走相告:“黑老大”卫浩要枪决了,人们在议论的同时,也在为法律的威严拍手称快。

    这个小名为“小华”的黑社会老大,曾让许多人“谈虎色变”,以他为首的黑帮是建国以来黄石市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被卫浩团伙伤害的,有许多无辜群众,一名公安分局副局长,一名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还有一名法院刑庭庭长,因和他称兄道弟提供庇护,最终被拉下马。

    昨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行贿、窝藏、非法持有枪支犯卫浩执行死刑。上午9时30分,在众多武警和法警押送下,卫浩被执行枪决。
   
    自知罪孽深重 临死笑看磁湖

    昨日上午7时30分许,黄石第二看守所内,驶进10余辆法院的执法车,30余名法警荷枪实弹,严阵以待,气氛十分肃穆。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说,卫浩是黄石建市以来最大的黑社会团目,许多人谈“小华哥”而发抖,法院也十分重视,所以这次派出了最强大的阵容,来宣读死刑判决书。

    在3名法警的押送下,卫浩被带入审讯室“验名正身”。由于没有来得及梳理,他的脸庞上长满了胡喳子。法官读了半个多小时,判决书仍有厚厚的一叠没念完,卫浩在一边有点不耐烦地催促说:“不用读了,反正是那么回事。”

    当法官问卫浩有什么话要交待时,他说:“没有什么话可说的,我的遗愿都写在遗书里委托律师办理了。”

    与审讯室内安静的气氛不一样的是,看守所门口站着10余名卫浩的家属和朋友。卫浩的妻子哭着说,她已有5年没见老公了,想来看他最后一眼。卫浩母亲的情绪很激动,在两名法警的劝阻下,老人才被劝出看守所门口。

    8时15分,法警将卫浩押上了刑车。临出看守所时,卫浩看了一眼面前烟波浩淼的磁湖,表情轻松的他甚至还找旁边手执机枪的法警聊天。也许是长时间没有接触铁窗外的世界了,看着磁湖,卫浩笑得很开心。一位法官的话也许道出了卫浩的真实心态:他在看守所里待得太长了,也早就知道今天的结果,对于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来说,上刑场也许是一种解脱。

    当押送死刑犯的执法车经过黄石大道时,围观的人们议论纷纷,人们在奔走相告传递一个信息,在黄石作恶多年的黑帮老大要被枪决了。
   
    团伙初具雏形 老大臭名昭著
   
    今年35岁的卫浩,小名小华,初中文化,私营业主。1987年8月4日,他因流氓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6年12月19日因流氓行为被劳动教养3年。2001年4月8日,因涉嫌流氓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

    1993年,卫浩等人故意伤害他人,却没有得到法律制裁。1996年,卫浩等人致市民蒋红霞死亡,只被劳动教养3年,且一年后即被保外就医。看到这些,李国军、詹凡、袁卫东(均已判刑)及吴敬东(在逃)等社会无业人员认为,卫浩在社会上拥有一定势力,纷纷向其投靠。随后,卫浩又笼络吴正勇、卢书德、郭唐佳、李翔(均已判刑)等人加入团伙壮大势力,并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行贿、窝藏、非法持枪等犯罪活动。

    1997年至2001年间,卫浩通过开办公司、承揽工程、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贩烟等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

    1999年3月间,卫浩为防止将来出事急用钱,要求郭唐佳、李翔、吴正勇、卢书德等10余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每人每月出资500元或300元,并指定郭唐佳收集、管理,专款专用。两个月后,由于不能按时收齐集资款而作罢。1999年至2000年,李国军、卢书德、詹凡等人因犯罪被政法机关查处时,卫浩利用钱财腐蚀、拉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致使李等人未及时受到法律追究。

    有一个事例足以看出卫浩在其党羽心目中的“威望”:2000年11月的一天,罪犯卢书德因故打了卫浩之妻,事后卢书德拼命向卫浩解释、道歉,可卫浩未予理睬。卢书德被迫持袁卫东所给的匕首朝自己左、右大腿各刺一刀以示谢罪。
   
    刀枪打地盘 血战闹市口

    1993年,卫浩结识了黄石个体户李国军、绰号“杵头子”的南京人朱柳林等人,开始纠集在一起用枪和刀为自己打地盘,以致当时黄石大街小巷许多人都知道此组织的凶残。

    当年10月8日晚11时许,卫浩及吴敬东、陆勇、骆文、邓邵兵(均在逃)、王竟(服刑人员)等人在八卦嘴夜市消夜时遇到易某、胡某。吴敬东帮其朋友向易某索要欠款而引发冲突,卫浩及吴敬东、骆文、王竟等人当即持夜市摊上的菜刀砍伤易某。易某逃至冶钢医院治疗,卫浩等人在寻找易某过程中碰到胡某,又将胡砍伤。次日中午,卫浩得知易某在冶钢医院住院后,指使吴敬东、骆文、邓邵兵、陆勇等人前往医院,对易某及其弟进行殴打。

    1995年12月下旬的一天,李国军、朱柳林及吴敬东等人因帮助刘森讨债,与温某、邱某等人发生矛盾,双方相约在黄石港谭家桥火拼,以解决债务问题。为取得绝对的胜利,朱柳林请卫浩帮忙。当晚7时许,温某邀约吴志刚、蒋红霞等10余人,与吴敬东邀约的吴正勇等10余人各自携带刀、枪在谭家桥群殴,并将吴敬东等人打散,卫浩、朱柳林借到枪赶到时斗殴已结束。为出这口恶气,数日后,卫浩事先安排吴正勇、朱柳林等人埋伏在上窑十三排,同时指使李国军以谈判为由将温某骗到此地。待温到达后,卫浩持猎枪向温所乘车辆射击,吴正勇、朱柳林等人将已下车的温某砍伤。

    此后,温某将刘森绑架并以此向卫浩索赔2万元钱,卫浩未予理会,吴志刚及蒋红霞等人便持刀将刘森腿部砍伤。考虑到对方一伙势力较大,同年2月9日,卫浩将刘巍等人叫到其位于八卦嘴的家中策划怎样对付吴志刚。

    次日下午1时40分左右,卫浩、刘巍等人在黄石市工人电影院附近与吴志刚及蒋红霞等人狭路相逢,双方当街发生枪战。蒋红霞中弹倒地,7名无辜群众被霰弹击中,其中有一位73岁的老人和他7岁的孙女。作案后,卫浩、刘巍一伙迅速逃离现场,蒋红霞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9年4月27日,彭某、吴某在上窑华记里菜场旁边一空地上建门面房出租,李国军、徐顺建(已判刑)见后向彭、吴索要,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李国军头部被砍伤。卫浩获悉后,指使袁卫东、吴正勇安排人为李国军报仇。吴正勇、郭唐佳、李翔经策划,邀约卢书德参与,并由吴正勇、李翔帮助卢书德借得两支五连发猎枪。同年5月3日晚11时许,卢书德、李国军纠集徐顺建、王先军、刘泽斌、周川、李光春(均已判刑)、张辉(在逃)等人,携带五把砍刀和三支猎枪,在中窑联合村路口一烧烤店找到彭、吴等人,卢书德等5人持刀冲进店内砍打,周川、李光春持枪站在店门口朝屋内各射击一枪,致彭某、吴某以及无辜者李某、张某等人受伤,其中李某、吴某损伤程度属重伤。

    1998年10月间,原石灰窑商贸区管委会在冶钢大厦龙腾公司门前建商亭出租,李国军承租其中一间。同年12月30日,冶钢大厦认为商亭的经营违反合同约定,在未与商贸区管委会妥善协调的情况下,邀请冶钢公安处派经警值勤维持秩序,同时雇请民工将商亭搬迁。李国军发现商亭被搬走,便与祝瑞志一起向龙腾公司要求赔偿并交出搬走商亭者。龙腾公司公安科值勤人员李某向李国军解释时被其殴打。冶钢公安处严某等6名经警便将李国军、祝瑞志带至龙腾公司公安科调处。卫浩及卢书德、刘泽斌等人闻讯后,强行闯入龙腾公司公安科,将李某、杨某等5名经警打伤,李国军、祝瑞志趁机逃走。

    1996年2月,蒋红霞故意伤害案发生后,卫浩将用于作案的一支五连发猎枪交郭唐佳保管。1999年1月1日晚,发生一次聚众斗殴,该猎枪被公安机关收缴。 

    时候到了
    陈俊
    俗语有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记得两年前的2003年8月,当时还是政法记者的我,亲自参与了卫浩案的庭审和判决现场,那一幕幕至今无法忘怀。

    时间在冲淡一切,两年过去了,也许已经有很多人遗忘了这个罪大恶极的黑社会头目,遗忘了他还没有被执行死刑。甚至流传出这样一种说法,这么长时间了,卫浩是不是死不了?终于,两年后的9月6日,法院用一次庄严浩大的仪式,重新拾起了大家的记忆,其中不乏有很多人不堪回首的血泪史。这个黄石有史以来最大的黑社会头目,终于在正义的枪声下,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卫浩案,给司法系统、给社会群众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一个貌似文弱的青年,却操纵着当时黄石最有势力的黑恶团伙;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却能让警察、检察官与他称兄道弟,甚至不惜为他践踏法律的尊严。试想,是什么样的一个环境,给了卫浩成长的空间,又是那些人,在助长歪风邪气的蔓延。如果从一开始,受侵害的人不软弱,敢于奋起抗争;被拉拢的人义正词严,拒绝沆瀣一气,也许这个黑恶势力就会被消灭于萌芽状态,那么也不至于像后来那样,死那么多人,废那么多干部。

    两年的时间不算太短,但终于到了。法院张贴布告时,有市民发出这样的议论:卫浩被枪毙!还以为早就死了呢。原来,善良人的心底,都有一份对邪恶的憎恶和痛恨。 

    卫浩涉黑档案:
    小名小华,1969年6月19日出生于湖北黄石,汉族,初中文化,私营业主。

    1996年元月的一天,卫浩等人与吴志刚及蒋红霞等人当街发生枪战。蒋红霞中弹倒地,7名无辜群众被霰弹击中,其中有一位73岁的老人和他7岁的孙女。蒋红霞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7年至2001年间,卫浩通过开办公司、承揽工程、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贩烟等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
    2001年4月8日,卫浩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
    2002年06月12日,原黄石市石灰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暹,在大冶市人民法院受审。此前1个月,石灰窑区法院原刑庭庭长闫福兴、石灰窑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柯鸣案分别受审。
    2003年01月20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次对“黄石涉黑第一案”开庭。卫浩受审、
    2003年8月19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卫浩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卫浩死刑。 
    2005年9月6日,卫浩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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