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周评】买房者也有定价权

(2005-09-12 08:25:10)

□覃万钟

今天,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大城市,还有人想搞“个人集资建房”,令我感慨不已。

从原理上说,社会分工之所以越来越细,是因为分工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所有人都享受到它带来的好处。

但房价太高,分工的好处没体现出来,就逼得有些人“狂想”:不如自己动手,自力更生。

本期封面稿件认为,个人集资建房之风渐渐消散,也正是因为房价没再大幅上涨,而是趋于稳定。

不过,目前房价到底是涨,是跌,还是稳住不动,人们的认识还难以达成一致。

近日,武昌某楼盘在报上刊登的广告,宣称某房型价格从48万元降到45万元。这被部分人拿来作为房价下降的铁证。但反对者认为,那只是广告而已,把人骗到售楼部了,价格就变了;或者,那几间房有各种各样的缺陷。

最近某金融机构经济学家发表高论:房价不会下跌。理由是:房价博弈是一场四比一的游戏,房产商、地方政府、银行、已买房的人四方都希望房价涨;只有未买房的人一方希望房价跌,而这一方又没有定价权。

果真如此?假设它在现阶段成立,那么,它在过去曾经的房价最高峰阶段(比如1997年前的香港)也应该成立。显然,事实并非如此。

错在何处?未买房的人其实是有定价权的。他们可以“用脚投票”。

价格总是由供需双方决定的,不是供应者拍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

当然,按专业的说法,住房需求是“刚性”的。人可以不喝茶,用喝咖啡代替;可以不看球赛,用看演出代替;但人总不能不住房子,而用其他什么方式来代替。

但是,买房子的时机人们可以选择,这个比较“柔性”;开发商卖房子却没有太多选择,他们等不起。

另外,当很多人买房子是用来投资时,这需求也就不“刚性”了。

上海的房价在降,这已经没有人怀疑。武汉房价到底降没降,说不准,但有些售楼部确实门前冷落鞍马稀。有价无市之后,价格下跌并非不可能。

房产市场兴旺、房价高说明一个地方经济发达,本来是好事情,但房价高也会对经济发展有负作用。

房价高,工作和生活的成本就高,外地资本不愿来开公司,外地人不愿来工作,城市将缺少活力,发展缓慢。人们为住房付出太多,就不得不减少其他方面的消费,这也会影响其他市场。

所以,经济学家郎咸平说,高房价所影响的不是简单的城市繁荣问题,而是过高的房价带来的城市衰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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