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王予通讯员蔡铂李经胜)在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我省近期的“节能大盘”已非常清晰。
●今年起,省级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将优先采购节水马桶、节能电脑等列入国家目录的节能产品;2006年,扩大到市、州一级部门预算单位,2007年全省全面实施。
●今明两年内,率先实施1-2个热电联产、余热利用、绿色照明示范项目;
●抓好武钢、华新等50家高耗能企业,力争每年节约2500万吨标准煤;
●优先发展公交,年内全省9个试点城市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
●今、明两年,全省公用设施、宾馆商厦节能率要达到10%;
●2005年起,市、州所在城区新建建筑必须全面达到节能50%的目标;2008年,县(市、区)新建建筑全部达到建筑节能标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和公共场所,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
●启动秸杆发电试点工程,在大中城市建设垃圾发电厂,大力推广太阳能和地热利用。
●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产品消费,推动武汉市率先实施包装材料和一次性产品减量化和资源化;
●武汉市城区从禁用实心粘土砖全面向“禁粘”推进,其它县(市、区)从2008年全面实行“禁实”,并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
●今后,“大矿小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等破坏浪费磷矿矿产资源的开采方式将被严禁;
●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等工业废物,以及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也将作为重点进行回收利用。
●今、明两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耗水量每年要下降5%;城市管网漏失率今明两年要分别降低2%、3%;
●在武汉、黄石、襄樊钢铁、电力、造纸等高耗水行业中,各选择1-2户企业进行节水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