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水平通讯员罗志)街头小巷私自回收药品,违法且难保质量。武汉市药监局昨称,即日起,市民举报这类“收药点”,可以像举报假药一样获得奖励。
11日,该局硚口分局执法人员在同济医院附近一个隐蔽小巷内,发现一中年女子正在收购药品。该女子随身携带的黑色塑料袋中,有“达美康”、“芬必得”、“消渴丸”、“华佗再造丸”等药品。经查,此人曾在外地“收过药”,以低价收购药品后,再加价销售到农村。
据介绍,近3年来,该局取缔非法“收药点”479个,但目前仍有极少数不法药贩在一些医疗机构以及部分企业职工医院周边,从事隐蔽的非法收购药品活动(本报曾多次报道)。
该局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回收药品属违法行为,且街头回收药存储条件差,极易引发变质,安全隐患大。市民可向药监部门(24小时举报电话:85711111,也可登陆该局网站www.whda.gov.cn)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