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梅华峰、通讯员周泽春、李世军、实习生刘平报道:连日来,省检察院邀请专家“会诊”,通过个案分析原因,寻求预防和遏制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对策。
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及武汉、宜昌等8家检察院的代表,通过对2003年以来发生在医药卫生系统的19件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认为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的原因有四:一是高额利润诱惑,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恶性竞争,导致“回扣”等非正常营销方式大行其道;二是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现行药品定价机制、流通体制的不完善,造成药价虚高,为腐败现象营造空间;三是医德缺失、法律意识淡漠,致使医生青睐“大处方”,视收回扣和受贿为“行规”;四是现行法律对普通医生收受回扣和红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没有明确规定,加之手段隐蔽,查处打击难度大,即使查处,一般量刑偏轻,起不到震慑作用,在客观上放任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专家就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改革药品生产、销售体制;改革现行医疗卫生、医疗保险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的防腐机制;依法治理,加大查处力度。
据悉,我省检察机关2003年以来立案查处发生在医药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06件106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的43件,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6件,占立案数的46.2%。今年1月至6月已立案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