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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交流 传媒预警: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剂


(2005-11-02 10:02:33)

罗晓华 黄幼民(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系 430079)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中共中央第一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并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社会稳定是指社会整体处于稳固、安定、和谐的状态,由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心理稳定等综合因素构成。党55年的执政历史表明,在社会进步与改革发展中实现稳定,是我们党对“稳定压倒一切”执政经验的成功解读。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立足点。

要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就要努力地消除各种现实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最近几年,非典型性肺炎、火灾、矿难、食品安全等公共危机在中国社会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要应对这些危机,建立相应的社会预警机制势在必行。

社会预警,通俗地说,就是预先警告社会,指出这个社会有可能发生什么问题或者什么时候发生问题,它所考察的多是负向指标,主要进行中长期预测。传媒预警是社会预警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在公共危机即将来临或处于萌芽状态之时,大众传媒以社会预警为直接目的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工作,并将采集和处理后的信息传播出去,以起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作用的活动。

一、 传媒预警对构建和谐社会所起的作用

在党中央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传媒预警实际上起着稳定剂的作用:

1.传媒预警能够满足民众的知情权,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所谓知情权,就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权利。从法律的角度讲,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知情权的保障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具体说来,知情权包括行政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以及个人信息知情权。享有知情权的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公开有关的信息并享有在法定范围内获取各类信息的自由。这项权利不仅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而且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的高度发展和公民个人对公共事务愈来愈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日益凸显其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知情权涉及公民生活的各个层面,例如作为病患者对病情的知情权,作为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知情权等等。大众传媒作为社会公共信息的载体,责无旁贷地负有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责任和义务。公共危机作为一种非常态的信息,具有突发性、持续性、复杂性的特点。公众对于公共危机的信息需求相比常态下的信息需求,要求更高、更广、更迫切。大众传媒在公共危机即将到来或处于萌芽状态之时,迅速搜集来自于各个渠道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甄别和处理并予以传播,可以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成功的传媒预警不仅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且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社会成员的关心和重视,具有以人为本的性质和特征。众所周知,社会稳定需要全体民众的共同参与,公共危机的到来暂时打破了社会的稳定局面,要重建稳定的社会秩序就必须将信息告知公众,帮助他们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从而保障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免受危机的侵扰,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是灾害防治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从气象到旅游,从卫生到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在众多领域已建立了预警机制。

但是,正是由于公共危机的非常态性,媒介对于危机信息的传播会受到一定的制度控制与制约。一方面,媒体有义务作为公众知情权的代理人向广大民众提供公正完整的新闻事实,有义务以舆论手段维护社会正义;另一方面,它又必须面对国家以法律、政令、经济等手段对媒体的采访权与报道权的限定与控制。我国革命历史的惯性曾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提醒执政者必须对新闻报道加以严格地控制并把它置于维护意识形态统一性的核心环节,这也是为什么我国新闻传播事业公益性较弱的深层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我国新闻传播事业也不断做出调整以适应新的要求。作为公共性的大众传媒的公益性日益强化,“耳目”功能开始得到重视。2003年SARS的报道显示了我国主流媒体的巨大影响力,但在初期也体现了其公益性不足以保证公众知情权的问题,亦即传媒预警在一定程度上的缺失。控制并不意味着瞒报、缓报、谎报,而是在有选择的前提下进行全面而详细的报道。事实证明,当公众无法从主流媒体获取危机信息时,必将诉诸于其它渠道,如短信和互联网。大量传递的不确定的疫情信息伴随着各种谣言,在民众当中广泛传播,加深了他们的恐惧情绪。主流媒体介入SARS后的报道表明,各大媒体所传递的权威消息对广大民众的行为产生了双重影响:一方面使各种谣言、流言归于沉寂;另一方面与其认为民众接受来自官方的权威说法,倒不如说是权威信息验证了民众既有的认识。

可见,大众传媒发挥其预警功能,有利于满足民众知情权,同时还能防止非正当渠道信息的传播对他们的干扰,充分体现对人性的重视和关爱,有利于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2.传媒预警能够使媒体与政府合作,共同促进社会稳定

我国的大众传媒作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任务,在危难时刻其作用尤为突出。传媒预警使媒体把公共危机带来的威胁和影响,以及民众的反应及时报告给有关政府部门,同时把政府部门应对和处置危机事件的指示传达给群众,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有利于将危机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一般认为,政府是国家进行阶级统治、政治控制、权力执行和社会管理的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在内。随着时代的进步,政府的社会职能也不断演进和变迁。就现阶段我国现状而言,政府功能可以归结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通过各项功能的发挥,政府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优化配置和协调使用各种社会资源,力求达到既定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标。被西方媒体称为“第四权力”的大众传媒担负着守望环境、协调社会、传承文明、提供娱乐的责任。政府和媒体处于同一个社会系统之中,社会系统是由存在内在联系的各部分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整体,各部分功能的发挥维持着整个系统的运行。也就是说,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整体,不论政府还是大众传媒,其功能趋向在于维持更大的社会系统的稳定运行。

在共同应对危机事件的过程中,政府和媒体的内在社会功能趋于一致,其根基在于消除危机带来的威胁,使全社会获得幸福。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在预警过程中,媒体一方面致力于发现处于“未然态”的危机;另一方面,又及时地将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传达给民众,引起他们的警觉。 2005年2月,英国食品标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通告:亨氏、联合利华等三十家企业的产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一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一号”的行动席卷全球。就在英国食品标准局把这份通告发出的十多天之后,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酱中含有“苏丹红一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等五种食品、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等食品里也都相继发现了“苏丹红一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共有18个省市30家企业的88个样品中都检测出了工业用染色剂--苏丹红一号。在“苏丹红事件”调查和处理的过程中,媒体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对有关信息和公告进行了公开报道和发布,引起了民众的高度重视和警觉,起到了稳定民心、减少损失的作用。可以说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传媒预警,且说明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大众传媒要发挥预警功能,不仅要和本国政府合作,还应与有关国家就存在的问题、将有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达成一致。

二、传媒预警功能的强化

作为和谐社会的稳定剂,大众传媒应不断强化其预警功能。具体来说,应做到如下几点:

1.建立社会预警信息采集系统

社会危机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其初期的影响范围通常局限于一个较小的区域。所以,必须注重发挥地方各级传媒机构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组建相对独立的社会预警采编人员队伍,负责采集、接收和处理社会预警信息。为此,国家应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同时,对地方各级传媒机构报送的社会预警信息,国家应设立专门机构及时接收、处理,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传媒机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社会预警信息采集系统,以降低危机防范成本、减少社会震荡、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危机传播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不同于需要保密的国家安全的信息,它涉及每个人最切身的利益,公众享有对危机信息的知情权。这就要求大众传媒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公开、透明、客观地向公众公布欲知、应知而未知的信息,充分发挥媒体监视环境的功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杜绝妖言惑众,为新闻传媒提供更加权威、可信的信息来源,同时也使新闻媒体的信息披露制度更加完善。在发布危机信息的过程中,政府不仅应该充分发挥官方媒体和传统主流媒体的主渠道宣传作用,同时也要接受媒体的监督。

3.为传媒预警提供法制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对传媒预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市场压力、体制束缚、渠道不畅、人才匮乏等因素,中国大众传媒预警功能至今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学者喻发胜的建议,中国应该成立国家危机应急管理委员会,将传媒预警信息机构纳入其中,由中央直接管辖,不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以解决信息被截流的弊端;制定《国家危机管理法》设立有关传媒预警的专门条款,使传媒有法定的权力发挥预警功能;建立越级上报制度,使地方各级传媒机构发现、掌握的预警信息能及时、畅通地报至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有原则的保密制度,科学区分预警信息是否公开;建立免责制度,采取“宁可错报、不可漏报”的政策取向;对重大社会预警信息瞒报、缓报和故意谎报的,给予相应惩罚。

目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面对一系列复杂矛盾和存在的某些不安定因素,强调稳定具有特殊且重要的意义。而维护稳定的前提是具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大众传媒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他们对危机信息的收集、整理、选择、处理和传播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民心的安定。成功的预警,可以减少损失、促进发展;预警的缺失,则会造成民心混乱、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强化传媒的预警功能,为传媒预警提供法制保障,从而使之更好地起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剂作用。

(编辑:潘宗信)#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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