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前哨>>2005新闻前哨>>11期>>本页       
 
铲除虚假新闻 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原因探


(2005-11-02 10:02:29)

孙 慧(武汉大学新闻研究生 430072)

周启超(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武汉 430071)

任何社会,要维持其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都有必要采用各种方式、手段对社会实施控制。社会舆论借助其独有的控制工具--大众传播媒介,对整个国家生活包括政治民主、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民众伦理观念的形成,负有一份特殊而不可取代的道义责任。很多时候,它是客观公正的文化表征,是社会普遍道德原则的灵魂和化身,它对国家的安危、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对公众的生活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此,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也随之变得特殊起来。

近些年来,在新闻传播引入市场因素之后,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新闻传播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加之新闻媒介或记者自身放松要求,随波逐流,频频出现丧失职业精神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

一、新闻职业道德缺失的几个方面的因素

1.政治因素。

新闻工作者的把关行为必然要受到所处社会政治体制的制约。美国的新闻一直标榜自己是自由、民主的,但实际上它受到政治体制的制约是非常明显的。美国的传播学家赫伯特·简总结了所谓的“美国新闻界永恒的价值观”。这个“永恒的价值观”可以认为是美国资产阶级新闻学者的一个“自供状”,其观点在美国所有的媒介中几乎都有所涉及的东西。

实际上,政治永远是一个主导新闻的很重要的因素,不同的阶级都对自己统治下的大众媒介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比如说美国的媒介总是在有意无意地维护着资本主义现行的秩序,对破坏这种秩序造成的后果可以说极力地渲染。这就是美国传播学者提出的永恒的价值观。这在美国的媒介现实中运用得非常多。比如说在战争时期美国的新闻界居然可以炮制新闻。南联盟的万人坑,后来事实证明就是一个假新闻;伊拉克杀婴事件后来也被证明是假新闻。

2.法律因素。

法律因素是反映新闻筛选把关行为必然要受到现行法律体系的规范。媒介如果越过法律规范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问题。例如,张金柱确实是犯下了滔天罪行,但是许多媒介在张金柱还没有被起诉的时候,当张金柱还是一个公民、甚至还是一个领导干部的时候,就运用了一些非常过分的字眼,诸如:“大魔头张金柱”、“张金柱丧心病狂”、“死有余辜”等等。其实,这些都是越过法律程序对这个事件的审判,以致于后来张金柱痛哭地说是媒介把他判死了。虽然张金柱罪有应得,但不应该由媒介先来进行判决,“死有余辜”不应该由媒介先说。

3.经济因素。

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筛选把关的时候,必须顾及由信息带来的经济压力。播什么样的信息,能不能给自己的媒介和单位挣到钱,这在当前我国媒介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永远要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但是当前不少媒体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当然,这还涉及到新闻工作者的个人因素。新闻记者在采访或新闻筛选把关的时候索要钱财或好处,给了钱就发,不给钱不发甚至是找事发批评性的报道,这些行为都严重地损害了媒介的公信力和新闻从业者的形象。

4.社会、文化因素。

社会文化因素是指新闻工作者在把关的时候,应该使我们的信息符合社会价值标准体系和受众的文化取向。传播的东西必须让受众能够理解,或者说还有真实性的可能,或者说跟他认知的这种社会文化行为的方式大概相符。但是也不能一味地迎合,要抓住不同受众的文化心理,努力地去提高受众的文化层次。从根本上讲,媒介的作用就是提升我们的社会文化因素,提升我们的社会文化水平。

有一家省级报纸登了一条新闻,说“老农民买烟,喜得三千元”。就是一个农民到集上买了一包烟,但是没想到这个烟打开里面有三千元钱。就这样一条新闻,记者用什么样的角度去切入,显得非常重要。那个记者是用什么角度呢?用羡慕的角度,字里行间都体现着自己的那种羡慕,说“哎呀,你看人家怎么运气那么好,人家怎么可以买包烟就得三千块钱?”我想大多数的新闻工作者都能想到,为什么烟盒里会有三千块钱?我们能不能从这个深层次的角度去挖掘,这应该才是我们广大受众普遍关心的角度。

5.信息自身的因素。

这包括信息本身的因素、个人因素和受众因素三个方面。比如说时效性、接近性、新闻价值、真实性这样几点。

个人因素,指的是传播者个人的因素。也就是说,传播者个人有很多条件的不同,导致了新闻筛选把关的不同,影响了新闻的筛选。具体而言有三项因素可以说对把关的影响比较大。第一,世界观和价值观;第二,个性特征;第三,个人的传播方式。

作为新闻的筛选把关者,新闻工作者必须通过前馈、反馈这些手段来了解目标受众的构成、需要、心理和行为等等信息,因为现在的社会已经日趋多元化。在多元化的背景中,受众趋现出越来越多的不同的生存状态和背景,比如说年龄不同、收入不同、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兴趣爱好不同。注意受众因素,才能较合理地满足受众的需要。

二、新闻记者应遵守什么样的道德规范

新闻职业道德是用于调整新闻行业内外的矛盾关系,规范新闻传播职业行为的一种道德。它是以新闻职业责任为核心的一个综合价值体系,是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和道德规范。

国外较早时就提出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问题。1874年,瑞典舆论家联谊会成立时就强调要提供正确的消息给读者,同时新闻和意见必须明确地划分,新闻是新闻,评论是评论,意见是意见。1908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威廉斯博士公布了《记者守则》八条,其中强调新闻媒介要为大众服务,要坚持一个超然的地位,就是永远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介入社会生活,用平静、客观的笔触去描写你所看到的新闻事实。

新闻界有句话说得好:“先做人,再作文。”新闻工作者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予的,因此,新闻工作者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中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尹韵公说,媒体要始终牢记社会效益第一。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应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拒绝有偿新闻,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发挥舆论监督功能,避免新闻侵权行为,自觉抵制有偿新闻,杜绝恶意炒作等等。这些都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所包含的。

三、如何解决当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缺失

我国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也很早颁布实施,但是到现在为什么有偿新闻还是屡禁不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郑保卫认为,尽管已经有了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也一直对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而导致规章制度的执行常常出现“梗阻”现象,导致对教育后的效果检验和行为监督缺少相应的手段而流于形式的现象。郑保卫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新闻评议制度,负责处理新闻业内部或新闻业与社会间的新闻纠纷,即因新闻传播行为所引发的矛盾纠纷。

1.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实事求是。只有传播者、新闻工作者对自身素质的更高要求,才能不断地进步,加强自律。另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仔细核实新闻,许多假新闻还是可以避免的。

2.强化监管职能,建立媒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监管就是要发现假新闻,鼓励媒介之间互相举报假新闻。同时,建立一个媒介等级信用评价机制,发假新闻多的媒介信用等级相应降低。在这种机制的制约之下,权威性强的媒介、从不发假新闻或者极少发假新闻的媒介就会脱颖而出,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支持,得到更多的信任。

3.加强诚信教育,加强政治、业务素质教育,使新闻工作者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掌握正确的方法论,进行自我约束,自觉地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另外,加强新闻立法,提升媒介的地位。这样,媒介可以广开门路,多种经营,不用靠煽色腥这种廉价地吸引读者的新闻噱头来卖钱。这其实也是一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

(编辑:徐蟾桂)#13#10


发表评论  
 
请进入东湖社区“新闻时评”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意!在东湖社区发表评论必须注册]
 
 
  ·短信游戏  ·手机点播
·短信订阅  ·言语传情
·屏保图 
·待机图 
[魔法水晶] [占星奇缘]
[趣味游戏] [拇指情缘]

每天第一时间获知全球重大突发事件
突 发 娱 乐 高考热线
热 点 国 际 欧锦赛况
国 内 科 技 体育赛场
 手机号:
>>> 小灵通用户订阅更多短信由此进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