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丽萍
今日两篇报道,都说狗。一是人害狗,二是狗害人。本该和平共处的双方,竟闹得水火不容、势不两立。
天寒狗肉香,温补热肺腑。自古以来国人均如是说。杀狗烹肉便习以为常,可像阳新这般偷而卖之、盗而食之的、不多见。于是,狗类性命朝不保夕,惶惶不可终日,不得不使人对它们的“狗权”担忧……动物也应享有生存的权利!
在黄石城区,狗患几成众怒。大街小巷,铲不尽洗不完的狗屎狗尿;小区静夜,时不时地狂吠乱叫;稍不留神被狗咬伤的,得狂犬病者与日俱增了……除狗患,市民呼声颇高。
狗是人类最亲近的驯养宠物,本该和谐相处,到如今却矛盾激烈,怎么办才好?
以笔者愚见,有三招:其一,“以人为本”。人狗之间,人是主导方,作为万物之灵的人要有慈悲之心,体恤天地万物,包括狗。要认识到人与动物之间是“平等”的,不可以乱杀无辜。其二,“与人为善”,替他人多想想。尤其是养犬者,不做骚扰别人之事,管好你的狗狗。其三,“以法治狗”,建立和健全养犬法。只有这样,有文明的城市,文明的人,才会有文明的狗,才会有人与狗和谐共处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