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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圈地”保护古建筑


(2005-11-24 08:52:33)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何吉安报道:21日,鹤峰县政府就县内九峰桥等古建筑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圈地”。

鹤峰境内古建筑多,大多为土家族容美土司田舜年所建,距今300多年,不少古建筑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鹤峰规定以九峰桥等古建筑为主,圈地进行保护,禁止安排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基建工程,禁止开山采石、毁林开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地面、地下及空中从事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也不得在控制地带兴建有破坏文物环境的建筑物或其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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