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梁晓莹、通讯员余辉报道:昨日,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1家产、寿险公司负责人,共同在《湖北省保险业人才流动自律公约》上签字。
近年来,部分沿海省市保险市场出现了“保险跳蚤”现象,少数从业人员利用保险主体迅速增加的机会,在短时期内频繁跳槽,影响了保险业的稳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为防止我省出现类似问题,自律公约规定,与保险机构签订代理合同的外勤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服务1年后方可跳槽到业内其他公司,且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的时间间隔至少为3个月。否则,将对录用单位处以每人3000元至5000元违约金。
公约还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承诺不需考核、无条件发放底薪,也不得用承诺“3个月内给予高于原单位职位”等不正当手段吸纳人才。同时,在原单位重点项目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尚未完成规定任务或交接手续的也不得擅自聘用。
从湖北保监局了解到,目前我省保险业的从业人员共有788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