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张亚若报道:明日起,湖北省将在9个试点城市使用车用乙醇汽油,12月31日停止销售无铅汽油。省发改委乙醇办昨日称,目前,湖北省9个试点城市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实施封闭运行乙醇汽油的条件也已经基本具备。今日起,中石化湖北分公司将在武汉、黄石、鄂州开始试销售乙醇汽油。
据省发改委乙醇办介绍,中石化湖北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在这9个试点市共建成15个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并完成了所属1400多座加油站的清洗工作。另外,9个试点市的608座社会加油站也在紧张地进行清洗之中。
据省工商局介绍,到12月31日,如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无铅汽油的,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调配、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工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将被责令停止调配、销售,没收调配和销售的假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并处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据中石化湖北分公司介绍,12月全省预计需乙醇汽油10万吨左右。目前,中石化湖北分公司已落实乙醇汽油资源10.5万吨。
省发改委乙醇办同时公布了以下服务监督电话。
省交通厅:96595
省工商局:86770220
省物价局:12358
省商务厅:85730226
省推广办:027-8789834287830003
武汉市推广办:027-82796014
襄樊市推广办:0710-3532323荆门市推广办:0724-2344368随州市推广办:0722-3596360孝感市推广办:0712-2858228十堰市推广办:0719-8682365宜昌市推广办:0717-6255256黄石市推广办:0714-6365508鄂州市推广办:0711-38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