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 秦璇 通讯员马月)离婚后,前夫在家住了9年。其间,前妻请私家侦探调查,并拍下了前夫与后妻的生活照。然后,前妻在后妻的住处、单位采取用扩音喇叭、贴大字报等方式,谩骂后妻。日前,后妻以侮辱罪将前妻告上法庭。法官办理此案时,却发现一段隐情,最终巧断了这个“两女争夫案”。
“你是狐狸精,勾引我老公”
后妻不堪其扰告上法庭
日前,经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调解,一场因前妻诽谤“后妻”的官司画上句号。
去年12月31日,新年的前夜,人们沉浸在幸福中。但是,家住武汉一个高档商品房小区的邹玲女士却快乐不起来,她忙碌着准备年货的心情在当晚7时被人搅乱了:楼下,一个中年妇女拿着扩音喇叭,当众骂她“是个不要脸的第三者”。
46岁的邹玲再婚不到5个月,骂她的中年妇女是丈夫李祥的前妻周珍。黑暗中,手持着扩音喇叭的周珍,大骂邹玲是“狐狸精”,暗中勾走了她丈夫。
神色黯然的邹玲选择了回避,关上窗户。周珍的声音仍旧清晰:“邹玲,你这个不要脸的第三者!你勾引我家丈夫……谩骂声不绝于耳。小区里,不断有人探出头来看热闹,楼下也有不少人驻足围观,一直到晚上9时,经人劝说,周珍才离去。
其实,类似的谩骂邹玲已遭受多次,就在当年的圣诞节,邹玲也是躲在家里度过的。当天,周珍带着大字报闹到小区,事后,邹玲从小区居民口中了解到当时的大致情形,大字报上不仅有文字,还有周珍请私家侦探拍的她和丈夫的生活照,字里行间说邹玲不要脸、抢别人老公。
面对周珍的谩骂,邹玲一直选择回避,她觉得周珍总会骂累的。
“她第一次上门大闹是去年10月27日,当时还惊动了警察。”说起这些,邹玲一脸的无奈。那时,她和丈夫结婚还不到3个月,当天,她和丈夫、女儿都在家,门铃被按响后,邹玲通过“猫眼”看见是周珍,吓得赶紧让家人不出声,良久,邹玲的女儿开门外出,不料,周珍突然冲进来,邹女眼疾手快将门带住,知道邹家有人后,被拒在门外的周珍开始指名道姓地谩骂,被劝下楼后,周珍又在小区内继续谩骂邹玲。
此后,邹玲的生活就乱了套,她的单位、所住的小区,甚至女儿的单位都多次出现过周珍的身影,碰见邹玲就上前推打,没见到邹玲就开骂,说邹玲是个第三者,勾引她老公。
周珍数次吵闹、谩骂并张贴大字报后,邹玲和李祥的婚姻被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言风语,还使女儿也受到牵连,邹玲觉得委屈,面对一些好奇的眼神,邹玲的心理负担与日俱增,后来看到别人聊天,就怀疑是在议论自己。
去年11月,邹玲请了长假躲回家,但仍旧没有安宁的日子。眼看春节临近,邹玲夜不能寐,有时半夜还会惊醒。她害怕亲朋好友在家聚会时,周珍又来大闹,自己、女儿的颜面何在,甚至想到要不要外出过年躲周珍。
邹玲曾多次向妇联、公安等部门投诉,但收效甚微。再次被骂后,邹玲想到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法律武器制裁周珍对自己的恶意攻击。
今年1月17日,邹珍和女儿以周珍的行为贬损母女俩的人格,破坏了母女俩的名誉为由,将周珍告上法院,要求法院以侮辱罪将她定罪判刑,并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她拍着胸脯说,我和你丈夫没那事”
前妻诉说眼中的假离婚
10天之后,周珍接到法院的传票。
看过邹珍的起诉状后,周珍大怒:“破坏了我的家庭,她还敢来告我,恶人先告状!”
“我就是要闹,我就是坐牢也不会放过她!”当着此案承办人张再胜法官的面,周珍说。周珍如此激动,多半是觉得受到了委屈,有过多年办案经验的张再胜先稳定周珍的情绪:“邹玲告得对不对是另一回事,但起诉是她的权力。”
周珍是个急脾气,在法院,她一再指责邹玲不要脸,听了近两个小时,张再胜听清了周珍要表达的意思:邹玲是个第三者,采取和李祥勾结欺骗的方式使她和前夫假离婚,并认为邹玲现在的婚姻是非法的。
51岁的周珍是土生土长的武汉人,上世纪90年代,丈夫从外地来汉,进入周珍所在的工厂,两人结束了两地分居的日子。随着丈夫职位的升迁,她就听到了丈夫与同事邹玲关系暧昧的传闻。
“我专门到厂里找邹玲,她当时拍着胸脯对我讲,绝对没有这回事,还装模作样地说我是她姐姐,以后可以找她玩,但再提李祥的事就翻脸。”说起往事,周珍显得很激动,“看她那么认真,我真的就信了,现在想来,她太狡猾,骗了我十多年。”
周珍之所以认为邹玲的婚姻应该无效,依据的是她认为她离婚是假离婚,是为了保住财产,和丈夫商量后所进行的假离婚。
据周珍回忆,1995年8月,已担任厂长的李祥回到家后,神色凝重,我问他,他才说有人在纪委举报他以权谋私,说他占了两套房子,上级领导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听说李祥的仕途受到影响,周珍有些慌张。随后,李祥提出,以两人假离婚的办法,只要两套房子他们一人一套,就不会有人查他了。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是觉得没有更好办法的周珍,便与李祥到法院调解离婚,并对财产和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因为是假离婚,拿到离婚调解书后,李祥没有离家,直到去年10月,他突然找借口要搬出去,我才真起了疑心。然后,我请来私家侦探帮忙,结果发现他在两个多月前和邹玲领了结婚证,已住在一起了。”说起这些,周珍有些咬牙切齿,“私家侦探将照片给我时,我的心在滴血。”
“我气啊,他们合起伙来骗我,得知他再婚后,我不止一次地给李祥和邹玲打电话,想问个究竟,但是他们不接电话,都回避我,我只有去骂,才能心理平衡,我本来准备搜集证据后,状告邹玲重婚的,没想先被她告了。”第一次有人完整地听完自己的遭遇,周珍感叹不已。
了解到周珍的境况后,张再胜与她谈了许多法律常识。在离开法院的时候,周珍喃喃念叨:“我哪点做错了,他竟背着我和孩子偷偷摸摸地和别人结了婚。”她觉得是为了“救夫”才同意假离婚的,她是爱前夫的。
“本无感情基础,并非假离婚”
丈夫出面说详情
原来,法官张再胜对她说:“离婚时你到了现场,还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你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当初是假离婚,你必须认识到婚姻解体了,而且你谩骂他人的行为也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解铃还需系铃人,这场恩怨里孰是孰非,李祥应该是个明白人。
1月31日,李祥开车来到了法院:“我与周珍性格不合,我们本来就没有爱情基础,因长期吵闹才离婚的。”李祥称没有假离婚一事。
李祥列举了他和周珍“没有感情基础”的事例:李祥不是武汉人,1980年,他来武汉看表姐,热心的表姐将同事周珍介绍给李祥认识,李祥同意先交往,但交往一年后,李祥认为周珍不太符合他的要求,回到老家后,他给周珍的信慢慢地少了。
1981年11月,久不见回信的周珍,给李祥发了个电报,就从武汉独自坐车千里迢迢赶到大西北,而收到接车电报的李祥,看到电报是从武汉发出的,又没有署名,猜到是周珍,故意没有到火车站接她,不想,周珍一路问到了李祥的住处,她带来了单位的证明,想与李祥结婚,以给李祥一个惊喜。
周珍的举动或多或少感动了李祥,两人领取了结婚证,一年后,女儿出生。
“婚后,我就发现结婚真是个错误。”李祥说,因缺乏了解,婚后,周珍的毛病就慢慢显现出来,她个性张扬,不讲道理,连自己探望家人,她都要横加干涉,因两人当时两地分居,矛盾还不是很突出。
上世纪90年代初,李祥来到武汉工作,被安排进了周珍所在的工厂,他乐于吃苦,作风扎实,工作十分出色,很快赢得了领导的赏识和同事的信任,两年后,李祥被提拔为该厂负责人。
事业上一帆风顺,更让李祥觉得感情的不顺。他与周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愈发难以容忍周珍的性格:“当时有一些我和下属邹玲关系不一般的传闻,周珍听后就不依不饶,有次,我在单位主持召开会议时,她竟然冲到会场砸东西,让人颜面尽失,这日子还怎么过?”
据李祥说,每一次争吵后,他都会想起周珍对自己父母、家人的不冷不热,“甚至过年回老家和亲人朋友团聚,她都要干涉。”
这些小事使李祥深深感到婚姻难以为继,他想到了离婚。“1995年,我和周珍商量好了之后,就到法院离了婚,对孩子的抚养和财产都进行了安排。”李祥说,他和周珍离婚不是假离婚,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
为什么离婚后近9年不离家,又悄然背着周珍结婚呢?李祥这样解释:当时没有地方住,考虑到女儿还小,同时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和邹玲确属清白,没有暧昧关系,就一直和周珍住在一起。
“去年,女儿也大了,就搬出家了。”李祥承认,和邹玲再婚前后一直都没有和周珍讲。法官问及其中原因,李祥选择了回避。
“你得承认,你和邹玲的关系是原来家庭解体的一个原因,至于周珍是否受到伤害,你也应该清楚。”考虑到李祥有顾虑,张再胜法官的话也点到为止。
法官苦口婆心,化解一场纠纷
九次调解了却恩怨
“先是周珍上门谩骂,后是邹玲到法院来要求处罚周珍,两人现在是较上劲了。”虽说事情都不大,但张再胜法官明白,如果解决得不好,说不定会引发新的犯罪,但怎样才能完满地做到不伤害两人,又能解决两人的争斗呢?
张再胜动了一番脑筋。他先从邹玲入手,因为邹玲是以自己和女儿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但从案件本身来看,周珍到邹玲女儿单位闹,对于邹玲女儿的侮辱较轻,“此案要开庭的话,必然又要将你和李祥的隐私全部暴露在女儿面前。”张再胜给邹玲讲完道理后,邹玲的女儿于今年2月1日自愿撤诉。
之后,张再胜又告诉邹玲,10万元的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作支持,法院不会满足她的诉求。而且告诉她:你的这一请求,会让周珍感觉你是存心报复她,这对你以后的生活不利。
这一番话,让邹玲对法官产生了信任,她说:“我告她只是想给她个警示,没想过要钱,我被她闹怕了,我甚至看到她的电话号码都会在心里打哆嗦。”
接着,张再胜又开始为周珍解心结:“你骂人是事出有因,但是证据证明,你侮辱他人是成立的,你觉得婚姻解体了,是受到了欺骗,你想将丈夫夺回来,但是通过吵闹不仅达不到目的,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从情理上来看,不管你多么想要挽回李祥的心,但实际上他对你已经死了心,这样的婚姻就是绑在一起,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周珍的心结慢慢被打开,开始意识到闹是不对的。
“其实,你主要是心理不平衡,认为年轻时为李祥付出很多,将孩子带这么大,住的却是旧房子,而邹玲和他生活时间这么短,却住得比自己好。”
经过9次调解,周珍对张再胜法官表明态度:“我再也不会像原来那样走极端了,是我的我肯定会争取,不是我的,我也要放弃。”
之后,周珍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自我认识”:“通过法官的宣传和劝说,我认识到自己在处理此事上的冲动和过激行为,我保证以后再不会闹了,以后遇事要冷静处理,不做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
3月7日,经过汉阳区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邹玲撤诉,周珍今后不再侮辱她。在签字时,张再胜再一次向周珍宣讲了法律:“如果邹玲这次撤诉后,你再反悔,再去闹,这种行为就是重新犯罪了。”周珍再次承诺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文中人物除法官外,均系化名)
链接:法官忠告“守城”夫妇
顺利办完此案,汉阳区法院刑庭法官张再胜感慨颇多:“在法制社会,遇事头脑要冷静,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采取‘报复、出气’等感情用事的方式,来简单地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否则,在不经意的时候,其言行就触犯了法律,并为其过激言行承担法律后果,得不偿失。”
他希望那些面临夫妻矛盾或感情纠葛的夫妇,通过这起案例吸取教训,在认为自己的“围城”有可能被突破的时候,“守城”夫妇要用正确的手段,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人身攻击,否则不仅不能实现自己的“报复”愿望,还将面临受到法律制裁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