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龚升平、通讯员谢泽远报道:11月24日,漳河水库禁止投肥补偿工作在荆门市漳河镇展开。14户没有投肥的养鱼户获补偿7.8万元,1户违令者被处罚2000元。
漳河水库大部分水域为二类水质,可直接饮用。1986年,漳河水库开始供应荆门城区的饮用水。
据漳河水库环保站负责人介绍,2001年9月,荆门市热电厂职工反映,自来水有异味。该站调查发现,一些人在漳河水库筑坝拦汊形成“鱼库”养鱼,并投放化肥“催生”水中浮游生物,为鱼提供饵料。此后,荆门市开始禁止养鱼户在漳河水库投肥。
考虑到“鱼库”的形成有鼓励库区群众脱贫等历史原因,去年初,荆门市环保局将15处共1080亩“鱼库”定为禁止投肥补偿区,规定自2005年至2007年,不投肥的养鱼户将按每亩100元获得补偿,投肥者将受罚直至吊销养殖许可证。11月初,荆门市有关部门检测后确认,15处“鱼库”有14处没有投肥,只有谢某的300亩“鱼库”投过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