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
梅华峰 涂文竞
一起历时两年、经三级法院多次审理的群访案———长阳金山码头纠纷案,日前在长阳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解决。
1998年12月18日,长阳原西寺坪村委会与长阳宜源煤炭公司签订《金山重件码头合作经营合同书》,约定合作时间为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到期后继续联营。2004年初,换届后的西寺坪村委会班子及部分村民认为合同期已满,要求收回码头经营权,双方发生争议,有关部门协调未果。
2004年4月21日,西寺坪村委会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武汉海院同年6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宜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武汉海院在重审过程中认为该案不属其管辖,于2004年12月12日裁定移送长阳法院审理。
长阳法院认为该案虽属普通的合同纠纷,但案件背后隐藏的矛盾一触即发。期间,村委会给长阳法院及有关部门多次写信。在案件开庭审理阶段,数十名村民屡次在审判大厅与被告方发生吵骂。经审判人员耐心解释并讲解法律规定后,部分村民仍集体上访到县纪委。
面对压力和委屈,办案人员积极思考在依法办事和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中寻找统一。他们认为,“调解是解决此案的唯一出路!”院领导带队,两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对来访或闹事的村民保持克制,耐心解释,努力消除对立情绪,并先后10次给当事人做工作,数次集中座谈进行调解。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办案人员的艰苦努力下,当事人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码头合作经营合同,西寺坪村委会对长阳宜源煤炭公司的投资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