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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交流 公务员与媒体交往的艺术


(2006-03-15 09:57:24)

陈永和(湖北日报经济部 430077)

内容提要:不同群体与新闻媒体的关联度不同,这是值得研究的“受众与媒体的关联度差异现象”。公务员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是“多元的互动关系”,即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与新闻媒体发生交往,或接受采访、或应对质询、或发布信息、或投稿撰文, 应当说,掌握与新闻媒体交往的艺术,是每个公务员的必修课。

关键词:公务员 媒体 交往

一、充分认知新闻媒体的“褒贬双重功能”

新闻媒体的基本功能是传播功能,本质上又体现为鲜明的“褒贬双重功能”,即:歌颂褒奖善的、好的、美的事物,抨击贬斥恶的、坏的、丑的东西。这是新闻媒体的特殊魅力所在。请看两则典型事例对此做出的精彩注释。

其一,1985年3月17日长江日报记者杨泓撰写的“市长吴官正微服私访武汉港十五码头挨骂”的报道,震动全国。

改革开放初期,一个特大中心城市的市长不显山不露水到船码头调查研究,无疑具有两大示范意义:一是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从办公室走到第一线,二是改变城市面貌要从改进服务工作起步。但如何将这样重大的改革信息传达给社会,从而达到推动实际工作的目的?省市和中央媒体连续报道此事后,不仅对武汉而且对全国改进服务工作,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党和群众也由此更好地认知了一位作风踏实锐意改革的高级领导干部的风貌。

其二,《华盛顿邮报》揭露尼克松竞选连任美国总统的 “水门事件”,导致他1974年8月8日被迫辞去总统职务。

笔者认为,尼克松遭弹劾是新闻媒体具有强大抨击力的典型例证。由此也使得世界范围内各政党和政府对新闻媒体给予从未有过的关注和重视。去年西方媒体揭露美英联军在伊拉克的“虐囚丑闻”,更是把新闻媒体无可比拟的抑恶扬善功能,演绎得淋漓尽致。

有种说法“成亦媒体,败亦媒体”。其意是,有人曾借助媒体美化自己,带上顶顶光环;反之又是媒体把这些人推向了覆灭深渊。此论有失偏颇。其实,一个人的荣辱升迁和成败得失,主要取决于内因。媒体作为外因,对好的正面的进行宣传报道,确实有助于极大地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反之,媒体对丑恶现象予以揭露和批判,是职责和道义所系,并非有意要“败”谁。当然,极个别新闻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利用新闻媒体有意对某人某单位或捧或压,是不齿之为,不足为训。

新闻媒体具有“褒贬双重功能”,主要得益于三点:

(1)新闻媒体信息量大传播迅速。

以报纸、广播及电视为主的新闻媒体传播,其覆盖面之广影响力之大,是其他传播方式不可匹敌的。以湖北日报报业集团“一大三小”四张报纸为例,2005年发布的新闻及信息,就有1.5亿字之多。所谓“十分信息量,七分新闻传”,是符合实际的概括。

新闻媒体另一大优势是传播信息速度极快,刚发生的事,次日或当天甚至几分钟之内就可传遍全球。如2005年11月26日发生的江西九江地震,湖北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媒体,半小时左右就把地震发生的原因、地震强度、伤亡情况、如何应对等千万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通过电视等媒体作了详尽发布,惶惶人心顿时大安。这是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快速发布重要信息,稳定社会的又一最新范例。

(2)新闻媒体权威性强公信度高。

新闻媒体的生命系于新闻真实。这就决定其具有相当强的权威和较高的公信度。司空见惯的老百姓拿着报纸论理、维权;几乎所有研究机构、政府官员无不注重收集媒体报道、文章、言论,将其作为重要资料乃至制定法规的参考甚至依据,就是证明。

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是人类面临的一场严重挑战。最初,北京市和卫生部有关公务员隐瞒真相,发布虚假信息。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给予纠正,并果断实行“非典信息”日发布制度,全国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卫生、医疗部门也将准确、迅速发布“非典信息”,作为应对“非典”的重要措施,取得显著效果。那段时期,新闻媒体成为每个人最关注的对象,其权威的信息发布以及对危害抗击“非典”的人和事的无情披露,已是新闻史上的佳话。

(3)新闻媒体影响舆论干预性强。

新闻媒体对舆论影响极大,可以积极地旗帜鲜明地干预社会,倡导正确的、科学的、进步的理念、事物和趋势,反对错误的、落后的、腐朽的道德、观念和倾向,起到拨乱反正的作用。

1978年,在邓小平等领导同志直接支持下,《光明日报》发起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引发了一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为改革开放奠定了理论和思想基础,其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已有公论。这样的例证举不胜举。这有力地说明新闻媒体对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达重要信息,团结人民群众,正确引导和干预社会生活,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

二、学会与新闻媒体交往是公务员的必修课

笔者认为,不同群体与新闻媒体的关联度不同,这是值得研究的“受众与媒体的关联度差异现象”。比如,广大普通工人、农民、学生、教师、市民等,他们一生也许用不着与新闻媒体直接打交道,他们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是“单一的传受关系”,即媒体不间断传播与受众选择性接受传播的关系。而公务员或者说党政军官员则不然,他们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是“多元的互动关系”,即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与新闻媒体发生交往,或接受采访、或应对质询、或发布信息、或投稿撰文……

应当说,掌握与新闻媒体交往的艺术,是每个公务员的一门必修课。

公务员为何需要掌握与新闻媒体的交往艺术呢?

(1)公务员有与媒体交往的责任。

2006年元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在制定与实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公务员肩负着特别重要的职责,其身份性质决定公务员是公众人物。因此公务员的工作和职责不应是封闭的,很有必要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并借助新闻媒体发布“可发布信息”。

但现实情况是,不少公务员存在某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与己无关,有的认为可有可无,有的认为自己知道就行了,有的甚至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显然是不对的。在传媒人看来,一个不善于与新闻媒体交往的公务员,不是一名很称职的公务员,至少算不上一名优秀公务员。实际上,公务员与媒体多交往,可谓“无本百利”,何乐而不为呢?

(2)公务员有与媒体交往的资源。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这三类公务员分别从事党政军与司法等管理事务、科学技术等专业管理事务、工商卫生税收等行政执法与管理事务,事涉我国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所有领域。从占有信息和新闻资源而言,其他法人和自然人都无法与公务员相比。

笔者在新闻采写实践中发现,省级部办委厅局中一名处级公务员,一年掌握的相关信息,用量化方式计算,至少有四五百万字之多。其中,非公开信息、纯职能信息等约占85%,另外15% “可发布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传播的普遍低于4%。换言之,新闻媒体全年报道一个厅局级部门的新闻,最多的几万字,少的仅几千字、几篇“豆腐块”或几个“火柴盒”,有的甚至是空白。“沉淀信息”如此之多,实在可惜。可见公务员有义务也有条件把应当和能够发布的所思所定所为所果,通过媒体广泛传播。这是建设民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3)公务员有与媒体交往的素质。

有资料说,目前我国有千余万公务员,绝大多数具有较高综合素质。2005年12月4日,《湖北日报》刊登了湖北省委公开选拔的3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公示名单。他们是从全省2000余名副处、正处级干部中,经过报名、推荐、审核、笔试、面试、批准等程序脱颖而出的。就学历而言,他们都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博士3人、硕士17人、本科11人。就年龄而言,31名副厅级干部平均37岁左右,最小的仅32岁。就工作经历而言,31名副厅级干部都有四年以上副处或正处级领导干部任职经验。

毋庸置疑,绝大多数公务员有思想、有能力、有经验、会管理、会写作,已经具备了与新闻媒体交往的素质和本领,只是不少人有待于“释放新闻潜能”而已。多年来,各媒体真诚聘请特约记者或特约评论员,其意甚明,而受聘者多为很棒的“非专业新闻人”。

三、公务员与新闻媒体交往的主要方式

(1)以制度方式交往,设立新闻发言人。

目前,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市级机构,还包括一些社会群团组织,有的已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并配备了新闻发言人。这是以制度方式与新闻媒体交往。从湖北省来看,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部门不多,约为总数的20%。而这些已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部门,真正能像外交部、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那样较频繁地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的则更少,多数处于“有其名无其实”状态。这就需要国家各级机构及公务员对此加以重视,不断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由新闻发言人或担负不同职责的公务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媒体发布信息和新闻,建立经常性的、较为稳定的信息通道。

笔者一位常驻国外的新华社记者朋友说,他每个月收到当地各机构新闻发布会邀请函有数百件,时常分身无术,只能“拣重丢轻”。而据笔者所知,国内绝大多数省报记者,一个月能出席十来次新闻发布会就很多了。可见国内党政军部门新闻发布密度比发达国家少一二十倍。倒是不少企业很热衷于举办新闻发布会,其频率一般比政府部门高出五六倍。但企业发布的新闻又常常让记者感到为难,生怕惹上 “广告嫌疑”、“有偿新闻”的麻烦。这种“冷热不均”的状况,需要尽快改变。

(2)用朋友方式交往,主动配合接受采访。

媒体很看重从党政等部门获取独家新闻,但记者登门采访却时遇不顺。原因是被采访的公务员顾虑较多,往往以“采访这个内容需要请示”、“领导没授权不能介绍”、“此事不便报道”等理由谢绝。凭心而论,这些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笔者认为,除了事涉保密、尚未定论、负面影响较大的信息外,公务员是应当积极配合记者采访,提供详情的。如今不少属于“公共信息”和“公众新闻”范畴的内容,被过多地“部门化”了, 长期“屏蔽”着、“沉睡”着,直至失效。

公务员可用朋友方式与记者合作,主动协助采访,于己于媒体于社会都是有益的。延安时期,毛主席在窑洞里破例接受美国记者斯诺采访,与他彻夜长谈。斯诺因此写出了轰动世界的新闻名篇《西行漫记》,首次让世界了解到,中国的希望在延安,中国的前途在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毛泽东身上。从上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毛主席与斯诺的深厚友谊长达40年之久,堪称典范,值得今天的每个公务员学习。一名公务员一生结交一二位或二三位新闻界挚友,是可以做到的,媒体记者也会引以为乐引以为荣。

(3)用撰稿方式交往,写文章供媒体发表。

在新闻媒体眼中,公务员是“信息富有者”。社会关注的方针政策,丰富多采的调查报告、汇报、总结、经验、方案……尽在眼前。其中不少内容经过筛选、综合、归纳、提炼之后,就会成为相当不错的文章、新闻,很受媒体欢迎,对新闻受众也颇有裨益。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撰稿交往方式。

以湖北省工商局为例,该局10多位公务员一年向全国和省级新闻媒体主动提供的各类稿件有数百篇,多为企业和消费者所关心的改革新举措、新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内容。经媒体与该局通力合作,2004年6月22日至7月7日,湖北日报就“追踪伪劣多菌灵”农药所发表的13篇系列报道和评论,产生重大影响,使30多家不法经销商受到查处,报道也荣获湖北新闻奖一等奖。当然,公务员撰稿需要打消一个顾虑,即:担心自己写不好,投稿不中,有失面子。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好解决的。动手写作之前,可与相关编辑记者取得联系,征询意见,就会做到有的放矢,大大提高采用率。

(4)用传递方式交往,“人走茶不凉”。

公务员调动、升迁较为频繁,客观上造成与新闻媒体建立较为畅通的联系渠道带来一定困难。常见的现象是,有的公务员本与新闻媒体有很好的合作关系,但人一调走,其所在部门就与新闻媒体“断了线”。

笔者认为,避免“人走茶凉”的办法也很简单,即某个公务员工作变动前将相关“联络图”无私地移交给接任者,人走线不断,这就是传递交往方式。这方面,一些特大型企业做得比较好。如湖北东风汽车公司、北京首钢集团、武汉武钢集团等,他们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联系,就未出现过因人员变动而“搁浅”的问题。这值得国家机关与公务员借鉴。

(编辑:徐蟾桂)#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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