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牧(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武汉 430079)
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1. 共同富裕的含义。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就是共同富裕。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①但是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平均主义。邓小平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作为解放思想、激发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一大政策提出来了。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 ②共同富裕,是一个能够影响和推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政策。
共同富裕是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建议》指出:“要按照民主法制、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加快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③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它强调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注重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人的发展的平衡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发展的和谐与完美。
2. 共同富裕的意义。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共同富裕要经历一个过程,全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状。
共同富裕,不等同于先富。先富是作为后富和共富的条件提出来的,它一开始就被共富的目标所规定,但它毕竟不是目标本身,共同富裕是目的,而先富只是手段。十几年来,中国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的确富裕了起来,先富已经得到落实,但共同富裕尚未落实。我们社会目前所面临的是从“先富起来”到“共同富裕”的历史性超越。“十一五”规划把共同富裕摆到突出位置重点攻坚。
这个大政策的提出,能够产生极大的示范作用,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更快地发展。这个大政策的提出,可以为先富帮助后富创造物质条件。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先富起来,基础好了,才有能力支持和帮助后富。这个大政策的提出,能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的步伐,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这个大政策的提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对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完成执政的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共同富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建议》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1.从人们生活的物质层面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过去我们讲到的社会主义,是从社会主义的原则、特征、优越性等方面予以定义。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一新的革命过程中,首次提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最终的区别,就是看是不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自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建立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人类文明的基础上,也就是建立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基础上。我们要明确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成熟度还很低,还未现代化,与成熟的、发达的社会主义还有很大的差距。认清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就会知道和谐社会当然也要消灭剥削阶级,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所以,协调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是走共同富裕道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也是“十一五”规划与此前五年计划相比最大的亮点所在,即“共同富裕”理念的确立。
三、实现共同富裕的若干思考
解决个人收入差距过大,缩小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对策。如何缩小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 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先富”和“共富”的关系。
要全面理解和贯彻“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先富与后富,反映了社会生产发展不平衡的规律。邓小平指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④
“先富、共富”是辩证的关系。在“先富、后富、共富”的链条上,“部分先富”是手段,“共同富裕”是目的,而“先富带动后富,后富追先富”则是关键性的转化环节。如果说,在过去一段时期内,我们侧重强调和鼓励了一部分人先富的一面,那么,现在则应把重点放在“先富带后富”的方面,这也正好符合邓小平特别提示我们的:“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收入差距这个问题的时间要求。国家要加大研究解决的力度,使差距逐步缩小,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前搞的东西部联合开发西部以及全国工商联倡导的“光彩事业”都是很好的尝试。
2.对劳动力政策和就业制度的重新安排。
《建议》指出:“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⑤近几年来,我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将其提高到更新的水平,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第一,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型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完善企业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
第二,适应劳动力供求结构的新变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康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创建公平的社会机制和制度。
第三,不仅要缩小贫富差距,更要创造一个能使每个劳动者通过努力和竞争就可以改变命运的公平环境。一个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机会均等、有较高收入流动性的社会,是一个安居乐业、富有情趣的竞争和敬业的社会,是一个充满友爱和团结的社会。这就需要加强与完善立法与执法工作,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3.加强对农村的建设。
“十一五”规划决定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这是走共同富裕道路重要的一步。今年国务院宣布全国减免农业税受到农民兄弟的衷心欢迎。目前已有28个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剩余三省税率也降到了2%以下,全国农民共减税220亿。除此之外,未来政府从宏观政策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让公共服务惠及农民。
缩小贫富差距,国家将用税收的手段达到。最近内地民众就税改问题进行的讨论十分热烈。国家拟将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了1500元,并通过富人多缴些税来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实际上靠税收并不能“劫富济贫”,要缩小差距主要是让未富的人赶快富起来,而不是要那些已富的人放慢致富的步伐。税制改革一方面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参照世界各地的经验。征税起点不宜过高,扩大税即可以增加纳税人的国民意识。而征税也不宜过高,增税过高、过急很可能导致资金外流。
4.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经济社会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条件。为此,必须作好社会保障工作。国家可以通过走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的道路来把这项制度落实好。这也可以大大缓解因收入差距过大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建议》指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做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和小城镇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外,还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视保障好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
“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式的削高就低,更不是不要搞市场经济,而是要通过科学政策导向和有效制度的安排,让各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让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让不同人更公平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让不同地区协调发展,从而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
注释:
①②④邓小平文选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3
③⑤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5
(编辑:徐蟾桂)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