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沈度 通讯员 李正国 涂莉 魏厚谋 报道:“我认罪!”昨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的姐”王丽被害案在武汉中院开庭审理。对公诉人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告贺汉跃当庭认罪。
王丽家人的代理律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400881元的诉讼请求。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3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贺汉跃拦乘被害人王丽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武汉远郊新洲区阳逻街施岗,途中实施抢劫。次日凌晨,贺汉跃将王丽勒死,并掩埋尸体及随身物品。7日晚7时,贺汉跃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被告贺汉跃,武汉人,初中文化,无职业,现年46岁,曾因犯盗窃罪、脱逃(未遂)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分别被湖北武汉、沙洋,广西南宁、宾阳等地人民法院判刑,累计服刑20年。贺汉跃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是在2004年3月5日。
公诉机关指出,贺汉跃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是累犯,具有我国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法院为贺汉跃指定的辩护律师则以贺落网后主动交代作案情节为由,为贺汉跃进行了罪行从轻辩护。
昨日下午2时30分,庭审开始。许多“的哥”、“的姐”自发前来旁听。
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