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楚放谈]以正确荣辱观看待善行

(2006-03-31 05:21:57)

荆楚网(湖北日报)

马赛克

据成都一媒体27日报道:去年初,四川蒲江县一廖姓农妇因肝硬化生命垂危,广元市19岁姑娘罗玮成功为其捐肝。罗玮说:“捐肝救人,我不图名利。”但事后她入选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也收到社会各界近15万元捐款。对此,有人说罗玮不图名利是假,求名得利是真。

笔者对这种怪论不敢苟同。一直关注此事的我清楚地记得,罗玮当时从媒体获悉廖姓农妇生命垂危的信息,了解到患者接受肝脏移植便有望挽回生命后,毅然捐献了自己的部分肝脏。正是因为她的奉献精神彰显了人伦美德,感动了社会,所以人们才公推她为“杰出青年”,才主动为她捐款。

这样的所谓“名利”,对于一个平凡姑娘来说,确实可敬。可是,若非出于救人急需,若非出于真诚奉献,谁又愿将自己重要的器官无偿献给素不相识的人?何况,这些“名利”并非她索取来的,而是社会对她奉献精神的褒奖。如果说这就是“图名图利”,那这样的“图名图利”之举,我以为不但不该非议,而且多多益善。

世间有许多事情,人们如何践行,反映出一定的荣辱观;如何评价,其实也折射出一定的荣辱观。社会上有的人,面对需要救助的人或事,往往表现出令人发指的冷漠,而当有人行善时,他们又在一旁指手画脚,并臆想出自以为是的种种“动机”。这样的人,对荣与耻的评判,往往存在着扭曲错位的心态。说罗玮捐肝是为了图名图利,就是视荣为耻、视美为丑的一种表现。

社会中常会有人需要帮助,而乐于助人是种美德。我们的社会需要无数乐于助人的施慈布善者;同时,我们的社会也需要无数对践行美德的人予以热忱地鼓励者。有时候,错误地评判善行,尤其是恶意地对待践行美德的人,对社会正义所造成的“杀伤力”往往更大。因为,它会伤透践行美德者的心,会扭曲是非美丑的界限,会影响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我们应当以正确的荣辱观来看待善行、褒扬善行,并且自觉地向行善者学习,自觉地多多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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