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日前发出通知,就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要开辟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文化阵地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街道社区、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标语牌、设置公益广告。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党政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城市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通过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形成人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