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鄂州市交警支队民警为学生文明劝导员宣讲《道路交通管理法》。该支队将“八荣八耻”教育与宣讲《道路交通管理法》相结合,聘请学生为文明劝导员,帮助交警劝导市民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
湖北日报记者张鸿 通讯员江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