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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心声]刘善桥:“五要五不要”建设新农村

荆楚网(湖北日报)(记者 樊晓燕 赵良英)新农村建设的大幕徐徐拉开,如何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这一战略决策落到实处,全国人大代表、黄冈市市长刘善桥认为,关键是坚持“五要五不要”原则。

要注重实效,不要形式主义。建设新农村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当前农民普遍关注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因此应从解决行路难、运输难、饮水难等突出问题入手,不能“粉粉墙、盖盖房”就了事,不搞达标活动,避免刮“风”和起哄。

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各地农村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客观存在,建设新农村不能拔苗助长,要根据自身情况,循序渐进,避免举债建设。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应该是广大农民创造财富、共享发展成果的过程。

要民主协商,不要强迫命令。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最有发言权。政府要充分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做好建设新农村的倡导者、政策制定者和实践引导者,要扶持帮助,用政策、用典型、用规划引导新农村建设,不要包办代替、长官意志,违背老百姓的意愿。

要突出特色,不要千篇一律。各地有自己的文化特点、自然风貌和气候条件,建设新农村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大自然的恩赐,做到村庄与人和自然的和谐,使新农村成为大自然的点缀,而不是累赘。同时要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遵循节材、节能、节水原则。

要积极主动,不要急于求成。我国已经具备了建设新农村的物质条件,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也渴望提高生活质量,但同时必须认识到,新农村的标准是动态的,建设新农村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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